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按照“事前预防、分级管理、识别风险、管控到人”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岗位廉洁风险,是指关键岗位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行权力及实际生活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因教育、制度、监管不到位和个人不遵守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而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
第三条 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是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企业各级责任主体围绕关键岗位及有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廉洁风险点的管理过程,目的是加强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努力构建“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全员监督”的长效防范机制。
第四条 根据岗位廉洁风险等级不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岗双责”的要求,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遵照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的原则,依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 廉洁风险点的排查、识别和评估
第五条 每年各单位要根据变动情况,对本单位采购、销售、工程、生产、研发、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重新进行一次梳理,通过分析制度流程、岗位职责和人员行为,识别廉洁风险防控关键点。
1.排查制度流程廉洁风险。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清晰,业务关键步骤有无缺失,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完善;业务流程设计是否合理,业务办理流程是否顺畅,步骤是否齐全、次序是否恰当、管理是否闭环,各环节是否有效相互制约等。
2.排查岗位职责廉洁风险。履职步骤是否清晰、操作要求是否明确、岗位是否存在不相容业务操作,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业务授权是否清晰,岗位自由裁量权限是否适当,是否有监督约束机制;是否存在不遵守、不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的可能。
3.排查人员行为廉洁风险。根据对外接触的频度、对外处置权大小等,分析关键岗位人员思想道德水平、廉洁履职能力与其授权事项是否匹配,是否有被查实举报或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是否具备客观上的利益输送条件,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关联单位对权力行使的不利影响等。
第六条 在公司党委、纪委的指导下,结合实际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等级。
高级风险岗位,指拥有全部或部分行使管理权、位置关键或次要、危害后果严重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以及直接从事财务、营销、采购、外协、人事、物资等的管理岗位。
中级风险岗位,指拥有少量行使管理权限、位置一般、危害后果中等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科级岗位,以及具有部分监督管理职能的管理岗位。
一般风险岗位,指拥有较小管理权限、不处于关键控制链条上的、但仍有轻微危害后果的低等级风险的管理岗位。
第三章 廉洁风险防控的职责分工
第七条 公司党委(总支、支部)要负责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领导和宣传教育,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防控的意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能力、业务能力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公司纪委作为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牵头单位,对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及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履职行为偏差,推进流程公开化、操作透明化、执行规范化。
各单位要把辨识分析出来的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工作计划,并根据领导分工进行责任分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考核依据。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相关管理者及有业务处置权人员,围绕核心流程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应对措施融入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
第八条 公司纪委负责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高级风险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由公司纪委和各单位共同进行。其中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纪委每季度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级风险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由各单位自行开展实施。其中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业务领导(副职、助理等)是直接责任人。公司纪委每半年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风险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由各单位自行开展实施。其中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业务领导(副职、助理等)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科级、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公司纪委每年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廉洁风险防控的工作措施
第九条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洁风险管控,进一步推进网上采购、招标采购、网上竞价销售,使各类物资采购公开、透明;明确流程涵盖的业务决策、业务处理、风险控制环节及控制目标;对核心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对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不相容岗位未形成互相制约的问题,通过分流部门权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等方式,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第十条 实行廉洁风险动态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动态评估,掌握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情况,跟踪措施实施后廉洁风险点及岗位敏感度的变化,及时调整廉洁风险防控内容和等级划分,及时优化更新防控措施;把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与公司内控评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推进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实现常态化防控和动态化管理。
第十一条 完善廉洁风险预警处置。对流程中排查出的廉洁风险点,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对于涉及不同风险等级的关键岗位人员,分别运用任职谈话、岗前培训、谈心疏导、函询告诫等方式实施风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或者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建立廉洁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生活和奖惩情况,接受廉洁教育、廉洁谈话、业务廉洁性审查的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廉洁从业、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情况的电子或文字记录。公司党委组织部制定统一格式的廉洁档案。
第十三条 开展廉洁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教育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观、培训、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主题书法、主题绘画、主题摄影以及其他形式等,围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进行日常廉洁教育,不断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廉洁谈话。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每年与本单位高级风险岗位人员至少进行两次廉洁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与职责范围内的中级风险及一般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廉洁谈话。廉洁谈话内容围绕明确岗位廉洁风险,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谈话对象是否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第十五条 执行岗位轮换。依据股份公司《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及《一般员工调配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六条 业务廉洁性审查。定期审查各单位各等级风险岗位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其中,高级风险岗位人员审查每年不少于两次,中级风险岗位人员审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风险岗位的业务廉洁性审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审查结果记入被审查人的廉洁档案。
第五章 廉洁风险防控的监督及问责
第十七条 将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公司党委对基层党组织考核范围之中。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的结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绩效考核打分。
第十八条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底述职述廉述责时,应总结汇报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岗位廉洁风险识别情况、防控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等。
第十九条 公司纪委要以权力制衡为关键,强化过程监督,加强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核心流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二十条 对因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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