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市场制度规范丨求解大市场(法治市场建设实例)

核心提示

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立破并举,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其中,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等要点受到业界关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任务重大而紧迫,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丰富,亟待深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政策融合研究。本期邀请三位专家对构建统一大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仅供参考交流。

法治引领市场制度规范

孟磊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上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以法治理念引领市场规则统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统一的规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维护市场秩序既不是“政出多门”“九龙治水”,也不是由中央行政权力集中管理,而是要有统一的法治保障和规则引领。所谓统一并非集中,而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即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鉴于此,笔者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规则和标准,形成一个规则开放、要素流动、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在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之下,地方政府不能随意干预市场行为,可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向有创新、高质量、高效率等市场目标发展,并通过法治手段在本地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

以制度规范破除小市场小循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制度建设着眼,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笔者认为,从“破”的角度看,就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比如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政策文件,地方、部门和区域的保护主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和不合规经营等。

这就要求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竞争政策,引领政策体系改革:一是政策导向要取消按照所有制、企业规模、行业、地区等分类管理企业的做法,统一按照平等市场主体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时清理可能存在的歧视性政策。二是市场准入要逐步实现自然垄断、公用事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实施自由进入、公平竞争的政策。谨防个别行政垄断行为,比如公共采购招投标时,设置区别对待的竞标条件和门槛,对与本地主导产业构成竞争的外来企业设置更高的壁垒。三是以良法促进善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的步伐,防止企业不正当竞争和不合规经营,构建完善公平、透明、统一的市场法规制度。四是市场规则要坚持国际规则与国内实际相结合,对标国际一流、对接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以制度建设维护公平竞争

所谓“立”主要指完善制度,包括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这是市场要素在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中顺畅运行的基础保障。

为了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关键就是将法治化理念贯穿于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全流程,实现对所有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全面保护所有市场行为。实际上,我国对于产权保护早有法律规定,在统一大市场的框架下,要进一步通过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执法司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化解产权保护领域执行难、执行不公等现象。实现司法执法统一规范,将会极大地增强市场主体的稳定预期和市场信心。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核心是统一性,即是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市场主体只有按照统一的资格和条件进入市场,才能遵循普适性的市场规范,理性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对此,尤其要重视国有经济部门与非国有经济部门市场准入的公平性问题。当前,一些领域和行业特别是在一些垄断性行业中,非国有经济部门仍然面临“玻璃门”现象。按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强调“全国一张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就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顶层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质量的大市场需要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当前,行政垄断对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地区封锁、行业壁垒和损害市场竞争的产业政策。诸如此类都将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这就是从源头上破局行政垄断、规制政府反竞争行为的顶层设计。这对于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市场制度改革等具有重要价值。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法治引领市场制度规范丨求解大市场(法治市场建设实例)法治引领市场制度规范丨求解大市场(法治市场建设实例)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文字编辑:黄薇

新媒体编辑:赵志坤

初审:杜潇诣

审核:程秀娟

审签:赵晓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7月20日 上午10:47
下一篇 2022年7月20日 上午10:4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