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动态】
原标题: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引题)
安徽多举措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陈华 唐姝)日前,安徽省人社厅等7部门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拖欠,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更好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据了解,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仍是根治欠薪工作的重点领域,一些项目资金不落实即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前端拖欠工程款或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原因。此次《措施》出台,是及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的需要,从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三个方面共制定3项15条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拖欠。
《措施》规定,加强建设单位资金安排监控,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作了重点强调。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支付人工费用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强化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保障措施。
《措施》要求,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依法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实行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此外,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不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处罚(处理)力度,加强欠薪争议案件处置,进一步强化监管合力,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明确各类强制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问题。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信访事项作为建设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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