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质量、进度、数量、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施工条件
2)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
3)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工程款
2.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措施:组织措施(人员、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4.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
5.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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