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际工程招投标及FIDIC合同条件
一、国际工程招投标
在国际工程中,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承包商是最重要的发包方式。因此,为了规范国际工程招标投标,许多国际机构都制定了招标投标程序,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等。在这些程序中,世界银行的招标投标程序无疑是最为完善的和最有影响的,适用的范围也最大。
(一)概述
1.世界银行集团简介
世界银行集团共包括五个成员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解决投资争端中心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现在人们把世界银行集团简称为“世界银行”,但在世界银行集团业务活动中,“世界银行”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统称。
2.我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
我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成员国之一。1980年以来,我国一直与世界银行在经济调研、项目贷款、技术援助等三个领域进行着富有成效的合作。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是我国与世界银行合作的核心内容。世界银行贷款并不支付项目的全部投资,一般只支付项目所需的外汇资金或项目总投资的35%到50%,其余投资由国内配套资金承担。
(二)国际工程招标方式
国际工程招标方式主要有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有限国际招标(LIB)、国内竞争性招标(LCB)、国际及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等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是指邀请世界银行成员国的承包商参加投标,从而确定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整个程序和过程。在实践中,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占贷款采购总金额的80%左右,在我国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也占贷款采购总金额的70%以上。因此,国际竞争性招标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程序的主要程序。
2.有限国际招标
有限国际招标是采用不公开刊登招标广告而直接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主要用于以下情况:采购金额较小;能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数目有限;有其他特殊理由证明不能完全按照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国内竞争性招标
国内竞争性招标是指在借款国范围内进行的招标采购,招标通告只在国内主要报纸刊登,招标文件一般也只采用本国文字书写。但是,如果外国公司有兴趣投标,也应允许其参加投标。这种采购方式主要用于不可能吸引外国竞争的采购活动。
4.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对外国或国内(通常至少3家)几家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为根据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主要用于采购现货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设备,或者用于小型、简单的土建工程。
5.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是指不通过招标或者货比三家等方式,而是由项目单位直接和供货单位进行谈判而签订的合同。
6.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土建工程项目中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它是由借款人直接使用自己国内
(三)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一般步骤
1、发布总采购公告
2、资格预审和定审
3、准备招标文件
4、发布投标邀请书
5、开标
6、评标
7、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
8、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9、有关采购不当的处理。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
(一)概述
1.FIDIC简介
FIDIC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经过90年的发展,该联合会已拥有80多个代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咨询工程师专业团体会员国(它的会员在每个国家只有一个),总部设立在瑞士洛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于1996年10月加入该组织。
FIDIC下属有四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ASpAC)、FIDIC欧洲共同体成员协会(CEDIC)、 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和FIDIC北欧成员协会集团(RINoRD)。FIDIC还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以1999年最新出版的合同文本为例,包括以下四份新的合同文本:
①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②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③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④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在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中,以施工合同条件影响最大、应用最广。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构成
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两部分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FIDIC通用合同条件可以大致划分为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涉及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和涉及法规性的条款等五大部分,共20方面的问题,即: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职员和劳工,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误期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收,缺陷责任,测量和估价,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 应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程序
(1)确定工程项目,设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
(2)选择工程师,签定监理委托合
(3)委托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勘查设计。
(4)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
(5)签订承包合同。
(6)承包商办理合同要求的履约担保、动员预付款、保险等事项。
(7)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
(8)承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表估算。
(9)由工程师下令开工,业主同时移交工地占有权。
(10)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师进行日常监理工作。
(11)根据承包商的申请,工程师进行竣工验收。若工程合格,则由工程师签发移交证书,业主归还部分保留金。
(12)承包商提交竣工报表,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13)在缺陷责任期,承包商应完成剩余工作并进行修补。
(14)缺陷责任期满,经工程师检验后,由工程师签发解除缺陷责任书,业主应归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保留金。
(15)承包商提出最终报表,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与承包商结清余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