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财政局“三举措”用好补助资金支持全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自2016年黔东南州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以来,州财政局通过“抓党建、保本金、促规范”三举措,用好补助资金支持全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聚焦“抓党建”根本点,当好资金保障“贴心人”。一是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目前,全州累计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2,900万元,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投入标准,在全州900多个村实施了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占全州2,130个行政村的40%左右,有效地破解了我州“空壳村”难题。二是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报酬的保障工作。州财政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按省级最新规定标准提高了村干报酬。2022年,州级财政已足额下达全州村级组织运转州级配套资金6,672万元。三是做好到人到户“一卡通”补贴兑付资金的保障工作。从2022年起,村干报酬、绩效等48项补贴都纳入财政“一卡通”系统进行集中统发。目前,全州全年应发补贴资金共计304418.75万元,已发放资金99252.75万元,发放率32.6%。

二、聚焦“保本金”关键点,当好资金使用“明白人”。一是把准“资金投入关”。在确保资金“保值增效”前提下,州财政局指导各县(市)结合资源禀赋,积极探索通过开展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找准经营模式。资金重点鼓励用于参股国有企业经营、购买门面等资产性投资方面,避免一次性投入,确保本金能按期退出收回。二是把准“项目调整关”。对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经营项目,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及时将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回,并召开村民议事大会重新商议资金投向,并将结果及时报州级备案。三是把准“收益分配关”。按规定,指导各县(市)将收益用于村民议事大会通过的农村公益建设项目,如村内道路、村内小型水利等,确保资金惠及全村百姓。

三、聚焦“促规范”落脚点,当好资金监管“守夜人”。一是在制度执行上做到不折不扣。州财政局及时组织对《黔东南州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对村级资金执行好“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建立公开议事机制,实行财务公开和项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在问题整改上做到立行立改。2022年,州财政局会同州委组织部等牵头开展了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调研中发现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对各县(市)存在的“项目无收益或收益过低、资金拨付滞后或结转结余过大”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整改。三是在建章立制上做到对标对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州财政局指导各县(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各县(市)进一步完善了县级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体系,用好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手段,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_财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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