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贵州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点》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2年贵州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点》,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贵州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来一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革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真抓实干,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一、大力整治文山会海

1.精简文件。省级发文数量压减30%以上,各类简报、专报压减50%以上。将白头文件、便函等纳入发文管控调度。按要求制定的配套文件,重复率不得超过60%,不再阐述形势背景、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等内容;上级未要求的,一律不得层层制定配套文件。倡导短实新文风,提高文件质量、严控文件篇幅,政策性文件、综合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字。各部门(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只保留1种简报,原则上一个月不超过1期。除紧急突发事件外,“日简报”“周简报”一律取消。常规性、过程性的工作一律不作专报,确有必要的,专报须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报送范围。专报可提工作建议,但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2.压减会议。除中央和省委要求外,省级党委、政府系统每周一为“无会日”,省级会议活动相对集中在周三至周五。倡导合并开、线上开,能现场办公的不另行开会。省委、省政府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市、县、乡的会议,各级各部门不再层层开会。省级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原则上不召开计划外会议。确需召开计划外的会议,须报分管省领导审批同意,并提前一周按“归口管理”原则,分别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备后方可召开。省级部门单位召集其他部门单位或市县开会次数同比压减30%以上。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任务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不得安排下级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域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着力提效能抓落实

3.高效贯彻指示批示。按照闭环管理规则,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落实领导批示办理“1101”工作机制,对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部署要求,除特殊情况特别规定外,承办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1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办结事项销号清零、每年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回访复核。

4.迅速落实决策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项目化清单管理制度,细化明确任务、责任、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聚焦国发〔2022〕2号文件和省“四新”“四化”部署贯彻落实,对重要改革事项、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产业发展、重要民生实事,定期调度督导。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进展,对账销号已完成任务,对未按时完成的任务作出书面说明。统筹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贵州省政府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财经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

5.加快公文运转速度。进一步规范发文运转流程,加强信息化应用,打造协同办公“一平台”,提高公文运转效率。需省领导审核报送的文件,预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流转时间不得少于3-5个工作日,坚决杜绝慢件变急件。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需配套制定措施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出台,未明确时限的原则上6个月内出台。

6.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努力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政府服务“一张网”,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一窗通办2 2”改革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综合受理。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以上。

三、减轻基层一线负担

7.严禁随意摊派任务。大力整治面向学校、医院、企业、科研单位的形式主义问题,不得随意安排检查、评选、参会、活动、报数、报表、报文等,不得随意安排本职工作外的事务。

8.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清理整治办公类、管理类、学习类APP,严控新增准入。严禁强制开展网络投票、打卡、转发,确有必要的按程序报批后开展。严禁强制网上答题考试、学分排名通报、纳入考评考核。“法宣在线”学法考试1000分前置条件等强制性要求。

9.开展村级统计报表清理。建设统一数据库,一次录入、多方共享,实现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全覆盖,精简村级数据填报指标50%以上。新增统计指标由省级统计部门严格审批。

四、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调研

10.严格审批报备。未列入计划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须按“归口管理”原则提前2周,分别报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审批,同一市、县1个月内接受的督查检查考核分别不超过5项、3项;根据国家部署或省领导要求开展的及时报备;紧急突发事件督查检查事项,可边报批边开展。

11.改进方式方法。面向县及县以下的督查检查,原则上50%以上时间用于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督查检查、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综合考核等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精简指标、简化程序,不得简单机械以留痕作为衡量评判依据。

12.提高调研实效。出台重大政策、谋划重大项目,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避免不接地气的“空头政策”和相互打架的“本位政策”。加强计划统筹,避免到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对相同或相近主题开展多头重复调研。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蹲点式、解剖麻雀式、“四不两直”式调研,多到困难矛盾集中、问题反弹回潮、群众意见多的地方,看原貌、摸实情、听真话,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五、坚持监督问责与激励担当并重

1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把“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推进情况纳入纪检监督、巡视巡察、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综合考核等工作衔接机制,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通报警示等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14.整合问题线索核办。归并民营企业直通车、脱贫攻坚巩固热线、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门户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多彩贵州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问题线索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办理,避免多头调度、重复办理。

15.强化突出问题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对部署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脱离实际,搞“一刀切”,随意拔高标准、层层加码,擅自设立“某长制”、开展“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创建示范活动的严肃问责。严禁说假话、报假账、造假数,对谎报瞒报、虚假整改、虚假化债、虚假招商等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聚焦顽固性问题,总结提炼源头防治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固化工作成效,严防反弹回潮。

16.激励担当作为。一体推进防错容错纠错,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严禁“泛化问责”,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规范实施问责的工作程序,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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