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等制度高质量深化“三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曾就绍兴市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等3项制度,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3项制度蕴含着深刻的服务理念服务方法服务机制,是我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新成果,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与当前省委部署的“三服务”活动在精神要旨上是契合的、在思想理念上是相通的。为更好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等制度,推动全市“三服务”取得新的成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传承弘扬驻村指导员制度,推动更多机关干部下沉到“三服务”一线
健全落实机关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基层机制,把派驻制度从农村向社区、企业拓展,全面推行驻村指导员、驻社指导员和驻企服务员制度。统筹安排派驻力量,市级机关干部重点选派到市定经济薄弱村、越城区“契约化”共建重点社区和重点规上企业,区、县(市)机关干部重点选派到经济薄弱村、软弱落后村、重点社区和规上企业,乡镇(街道)干部负责兜底选派,确保每个村(社)、规上企业都派驻1名以上指导员(服务员)。驻村(社)时间一般为3年,驻企时间一般为2年,派出单位可在派驻期间对本单位选派人员进行内部统筹,但每人至少满1个年度。市和区、县(市)机关要优先从基层经验丰富的退居二线干部、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各级派驻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并加强日常管理。首批驻企服务员,原则上保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对驻企服务名单不变。
二、传承弘扬民情日记制度,推动更多基层情况在“三服务”一线掌握
坚持和发展民情日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连百家心、办百家事、致百家富的“六百精神”,全面推行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记录民(企)情日记制度,做到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服务。专职驻村指导员日常在村办公,兼职的每周驻村不少于2天,按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要求,每年走遍村内常住户,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困难户找得到门、叫得上名。驻社指导员要定期走访社区楼道,熟悉驻社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两新组织等,了解居民急难愁盼的身边小事、日常琐事,市和区、县(市)派出的驻社指导员每周在社区工作不少于2天。驻企服务员要定期联系企业,了解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退居二线干部专职驻企服务的,原则上日常在企业工作,其他驻企服务员至少每月到所服务企业1次,平时企业有需求及时跟进服务。要记好民(企)情日记,重点记录村(社)、企业需解决的问题和开展“三服务”情况,也可记录本人体会感受和工作建议,篇幅、数量不作硬性要求,一般通过“三服务”小管家系统记录,也可纸质记录,不要求每天记录,但驻村(社)指导员至少每周一记,驻企服务员一般每月一记,所驻村(社)、企业有问题反映的随时记录上报。
三、传承弘扬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制度,推动更多力量在“三服务”一线集聚
进一步建强社区党组织核心,明确部门单位结对、辖区组织共建、社区居民参与等“契约化”共建方式,统筹整合社区各类资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共建共治。深化社区大党委制,建立社区党建共同体,辖区内机关单位、“五星双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都应担任社区兼职委员,每年至少2次参与社区重大事项协商,平时社区有需要随叫随到。深化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结对1个社区并派出驻社指导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深入社区开展“三服务”活动。梳理社区和共建单位活动场地、公益资源、医疗卫生等服务资源,建立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对照清单双向认领、双向服务,统筹解决小区停车、垃圾分类、老年食堂、课后托管、健身娱乐等民生需求。深化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
四、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分层分类问题解决机制,推动形成“三服务”工作闭环
建立健全基层一线“三服务”问题解决流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通线下到线上的工作通道,推动“三服务”发现的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形成服务闭环。充分发挥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作用,落实首问责任,对群众、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督促指导村(社)、企业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驻村(社)指导中心作用,设立“三服务”办公室,建立每周民(企)情分析制度,综合分析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走访收集的各类信息,协调解决涉及镇街层面的问题;市县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支持帮助本部门派出的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解决问题。推动“三服务”小管家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镇街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乡镇(街道)“三服务”办公室统一上传小管家系统。区、县(市)“三服务”办对镇街上传的问题进行分流交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多次协调难以解决的问题,报请区、县(市)领导牵头认领、推动解决;需提交市里解决的,通过小管家系统上报市“三服务”办牵头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形成“小事村企一线解决、大事镇街(部门)协商解决、难事领导认领解决”的“三服务”机制。
五、以更高政治站位抓好落实,不断交出深化“三服务”高分答卷
各地各部门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把传承弘扬3项制度作为深化“三服务”的重要举措,抓细抓实抓到位。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相关工作。市级抽调精干力量,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三驻三服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市级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为派出的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落实一定的交通、食宿等补助。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不得到所驻村(社)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报销费用。要加大考核激励力度,驻村(社)指导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上调至最高不超过派驻总数的25%,市县部门派出的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年度考核需听取乡镇(街道)和企业意见。驻村(社、企)工作表现作为各级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提任乡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一般要有驻村(社、企)等基层工作经历。驻村(社)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基层锻炼经历。加大宣传力度,市级每年选树一批优秀驻村(社)指导员、驻企服务员。要注重以好的作风开展“三服务”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影响村(社、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原标题《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等制度高质量深化“三服务”的意见》。编辑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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