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建述成效活动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聚合强党建行动”解读(三)

渭南日报 记者 任晓彤

近日,根据市委“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要求,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开展支部创品牌、党员亮身份、好班子好干部考评、党建述成效等“四项活动”,明晰了具体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本期解读开展党建述成效活动。

1、开展党建述成效活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每半年开展一次各领域基层党建集中观摩活动。实行观摩测评打分制,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

2、开展党建述成效活动,如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把推进落实“十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表现的衡量标准。

第一,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各单位推进落实“十项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必述内容和党员大会通报内容,列入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二,开展基层党建集中观摩。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党建观摩评比,按照农村板块、城市板块、“两新”组织板块分块错峰观摩评比,重点看抓党建促高质量发展特色做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等。将观摩测评结果与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一并反馈整改。县镇或行业系统、单位要同步开展各领域党建观摩。

第三,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总结观摩评比活动经验做法,形成观摩综合报告,结合平时抓党建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创新成果,梳理形成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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