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出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新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出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本报讯(通讯员 刘虹 岳凯 张红梅)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业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铜川新区从“六个明确”入手,制定印发《铜川市新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选聘办法。结合新区实际,通过组织选派和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将懂党务、愿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做贡献的机关党员干部和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派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规范提升。

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党组织设置情况,区分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以及未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不同情况,科学合理设岗定责,确保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明确培训方式。按照分级培训模式,区级部门负责抓好岗前及岗位培训,派驻街道党委负责同步抓好日常教育培训。同时,指导街道党委建立派驻党建指导员沟通交流机制,持续提升指导员履职能力。

明确管理制度。实行区级动态备案、日常积分管理制度,明确选派党建指导员每月至少到所指导的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走访1次,街道党委对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开展实绩进行量化积分。

明确考核及待遇保障措施。采取季度考核方式,通过会议述职、电话访谈、积分排名等环节评定考核格次,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补贴。

明确退出机制。中途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担任党建指导员的,本人应及时向所属上级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委同意后重新选派党建指导员,并做好工作交接及备案。

截至目前,全区已选派53名党建指导员深入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助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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