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餐方式
为合理安排就餐供应,避免浪费现象发生,在食堂就餐的职工需在当天早上8:30前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预定午餐,在公众号未启用前使用电话或短信订餐(陆小合电话:18007804722)。如订餐后不到饭堂消费,也会按8元扣钱。
2、食材补助卡消费(下称饭卡)方式
饭卡仅限在食堂就餐使用,或刷卡购买早餐食材、生鲜原材料、烧卤熟食等。每次消费限在100元内。每个月的补助款需在两个月内消费完,12月需在月底消费完,逾期自动清零。
3、公务接待用餐
(1)、各单位、部门有工作用餐接待任务的需提前一天预约,并提供所办用餐接待审批条,临时接待的视原材料储备情况及就餐人数等因素决定是否具备用餐条件,非因公暂不安排。
(2)、接待客餐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接待。
(3)、就餐完毕后,相关接待单位、部门负责人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4、饭堂开放时间
早餐:7:00—-8:00
午餐:12:00—-13:00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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