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通讯员 邱红莲)为有效解决机关党建经费保障不足、支出不规范等问题,根据《衡阳市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要求,今年,衡南县财政局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经费来源,建立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将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的标准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资金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控制在财务部门核定的公用经费额度内。为促进党建活动经费规范使用,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党建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重大党建活动,实行经费专项审批、及时拨付。
建立机关党建活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是在选优配强机关支部带头人、规范支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又一具体举措。此举为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经费保障,对党建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发挥更大作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编辑:王丹 责编:雷昕 三审: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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