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创业者认为公司章程只是工商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一份文件而已,在网上随便下载一份或者拿模板套用一下就行,并无多大的实际作用,对章程也不够重视。孰不知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高法律效力文件,堪称公司的“宪法”。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如果公司章程都是照抄工商登记机关的样本,缺乏属于自己“个性化”的章程,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公司的管理。
我们都知道公司章程内容比较繁多,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复杂。因此,章程不是任何人能随便起草的。在此建议,无论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委托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起草。而且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但是呢,虽然《公司法》对基本原则作出了普遍性的规定,还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建议对一些特别重要的事项,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换句话来讲,就是公司章程中应当记载公司的重大事项,任何重大事项的变更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等变革备案,都需要各个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共同协商制定,最后由各个股东签名方可生效。除此之外,公司章程还需要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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