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在上级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切实承担媒体使命,以确保导向正确,加强传播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新闻立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海南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丰富海南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加快发射台和微波站的发射覆盖传输建设,推进我省广播电视系统的有效建设。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1(电视)
2.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2(广播)
3. 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发射台
4. 海南省府城广播发射台
5. 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
6. 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
7. 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
8. 海南省海口微波站
9. 海南省三亚微波站
10.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
11. 海南省临高微波站
12. 海南省儋州微波站
13. 海南省八所微波站
14. 海南省昌江微波站
15. 海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36.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57万元,主要是是人员经费增加896万,项目经费增加1,31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2,591.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591.08万元、上年结转4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2,636.09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65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6.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2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36.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896万,项目经费增加1,3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654.48万元,占8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6.02万元,占7.5%;卫生健康(类)支出635.38万元,占1.95%;住房保障(类)支出890.21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传输发射(项)2023年预算数为5,894.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43万元,主要是发射台及微波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高及补缴以前年度单位部分职业年金,预算比上年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5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5.12万元,主要是增加新闻公益栏目补助经费项目3,808万;减少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专题纪录片项目1,400万,《2022全球自贸媒体大会》项目330万,党建理论学习栏目制作播出经费161万,《作风整顿建设面对面》栏目400万。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5万元,主要是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8.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3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高,预算比上年有所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9.5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高及补缴以前年度单位部分职业年金,预算比上年增加较多。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1万元,主要是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高,预算比上年有所增加。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高,预算比上年有所增加。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9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主要是2023年总台新增\”新闻公益栏目补助经费\”项目,新闻公益栏目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252.28万元在该项目预算。
三、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763.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69.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29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69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收支总预算54,504.63万元。
七、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收入预算54,504.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02万元,占0.11%;经费拨款收入32,591.08万元,占59.8%;事业收入17,030.00万元,占31.25%;其他收入4,823.53万元,占8.8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19.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14万元,单位资金预算减少4,311万元。
八、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支出预算54,50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66.71万元,占70.4%;项目支出16,131.08万元,占29.6%。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19.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14万元,单位资金预算减少4,3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门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3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8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1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872.92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海南卫视落地覆盖费项目,预算安排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和维持信号覆盖落地范围,增加电视受众。绩效目标是维持落地区域,继续扩大标清未落地区域,扩大高清未落地区域,扩大北京地区的星级酒店覆盖。
2.新闻公益栏目补助经费,预算安排3,808.0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播出九个新闻公益栏目,通过各类播出平台,发布海南自贸港重大时政新闻,报道百姓关注的焦点、热点以及解读惠民政策,努力构建政府和百姓沟通交流的桥梁。以高品质的新闻宣传矩阵,持续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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