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事,只要用4个R管起来,就可以保证这件事进入执行状态,获得我们想要的结果。
R1(Result)结果定义;R2(Responsibility)一对一负责;R3(Review)检查与跟踪;R4(Reward)即时激励
4R经验观:以百年老店的名义,不依赖能人
为什么有人能管几万人,有人只能管几十人?有人喜欢亲自管理,就像交通警察,优点是反应迅速,处理问题因地制宜,立竿见影,且整个过程人性化,人情化。缺点就是交警永远都在忙,一分钟都离不开。且人性化一走偏就成了徇私舞弊,因地制宜一走偏就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法制管理系统就像红绿灯,在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对闯红灯的人员给予罚款,不怕罚款的扣分,12分钟结束重新学习,考试,重新获得资格。
建立不依赖于能人的法制管理系统。伟大的公司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能够吸引优秀的人才,而在于拥有一套伟大的系统,让平凡的员工做不平凡的贡献,让平凡的人成长,让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与制度一体化。
法制管理系统的核心在于“谁做的, 谁承担最大的后果”,有了这种机制就有了“自觉”。
企业管理的根本出路不在于制定制度,而在于制定一个让员工对结果负责的机制,拥有这个机制就有法制管理的基础,制度才能真正实时。4R就像是这样的一种机制,4R执行力系统并不强调有多少具体的制度条文把人管死,强调作为一个员工,你为谁存在?员工遵守制度的第一动力就是首先保护好自己,因为没有结果,受到伤害最大的是员工自己,有了这点就有了员工的自觉。
让员工感觉自己在为自己打工,公司只是他人生的一个平添,这样的感觉值多少钱,这样的管理系统又能管理多少人?当人自我管理的时候,管理才能获得真正的基础。
我国企业执行问题的真相:企业家太强导致员工无能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造就了偏武的环境,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现在的企业大多是企业家自己带大的,企业家的执行能力抬高,反而导致企业的执行能力太低。
企业家的执行能力是个人能力,企业的执行能力是组织能力或制度性能力。企业能长到多大,并不取决于个人执行能力,而取决于组织能力。
如果你想得到权利,就凡事都压制着下属;如果你想得到执行力,就让他们超过你。作为管理者,应当做自己该做的,那就是为下属指明方向,而具体的执行,就应当是任何一个下属都比你专业,比你更感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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