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纪东谈公文写作215:如何理解《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签收和登记
寇纪东
《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6章规定公文办理。公文办理包含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文件办理是指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的环节称之为收文办理程序。《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通过学习《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辅导材料,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随着公文处理电子化,OA系统收文已日益成熟,本文谈一下OA系统收文以外的收文,先谈公文的签收、登记。
一、签收
(一)概念。签收是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之后,分别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者通过自备的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二)目的。收到公文后,收件人应在对方的公文签收单上签名注释以示收到。签收的目的是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保证公文传递的安全可靠。
(三)要点。一是要清点信封或文件包数量,检查密封是否完好,核对信件实际件数、信封编号与签收单的记载是否相符;二是要逐份清点核对所收公文的编号、份数与签收单上的记载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首先要签名或盖收文章收件,签名要姓与名俱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签名;其次要注明收到公文的年、月、日,急件还要注明时和分;再次封包内附文件清单的,要核对所收公文与清单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公文签收单一般保存2年,以备工作查询。
二、登记
(一)概念。收文登记,是指收到的公文在启封后,由收发人员记载收文标题及文号等专指性信息,以便于收文办理与管理的工作环节。
(二)形式。收文登记的形式主要有簿册式、卡片式、联单式、计算机登记等4种。目前较为常用的是簿册式登记,即使用装订成册的登记簿来登记收文情况和计算机登记,即利用WORD或EXCEL等表格登记。
(三)时效。公文收到后应第一时间登记入册,录入办公系统,登记后,可在文件首页加盖本机关公章。
(四)内容。主要包括: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主送单位、成文日期、份数、分送范围、送出时间、办理过程、催办情况、办理结果、答复情况等。应详细记载收文的经办过程,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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