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安全管理规定(内保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内保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1、公司范围内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内保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 认真贯彻“群防群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部门管理、部门负责的分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 设立一名专职内保安全管理人员;
  • 为公司安保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 主持研究整改公司重大安全保卫隐患。

2、消防内保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 对公司范围内消防内保安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
  • 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消防内保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四、门卫、值班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保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2、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巡查工作。遇到来访者,要问清来访原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如遇不法分子有损害单位利益的破坏行为,要妥善处理,及时报警。

3、外单位机动车辆因公进入本单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指定位置。

4、如工作任务需要,需安排专人值班的,在值班期间,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除口头交代外,要做好值班记录。

5、公司员工下班后,必须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屡教不改的,经济处罚。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1、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和视频监控等设施,保持设施完好,系统运行正常,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2、安全技术防范实施的类型、数量、性能、安装部位及线路走向,均属机密,不得泄漏。

3、安全防护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等,达到设备报废年限或需更新改造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考核与奖惩

1、公司将本着以责论处的原则,根据对各单位内保管理工作满意度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2、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七、附则

1、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起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等工作。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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