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技政策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不同类型的研究资助对大学创新活动的影响

日本科技政策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不同类型的研究资助对大学创新活动的影响

来源: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研究报告》

第29期(总第295期)2019-07-22

编者按:2018年10月,文部科学省日本科技政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f Japan,NISTEP)发布了《研发资助类型与大学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报告。该研究通过分析发明专利数据来研究不同来源的经费对大学技术研发活动的影响,旨在呼吁日本政府加大对大学的稳定支持力度。本报告就其主要内容进行分析。

一、研究背景

大学是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组织,其对技术发展的贡献源自政府长期的资助和支持。近年来,日本政府拨付给大学的稳定性经费逐渐减少,迫使其对外部经费依赖度提高。目前,日本大多数高校不得不从外部、尤其是从企业争取经费,包括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接受企业的委托项目、争取竞争性科研项目等。

近年来,从大学外部研究经费增加及创新活动的活跃情况来看,不同类型的研究资助对大学创新活动的影响尚未被全面的认识。NISTEP的这项研究试图以大学专利发明为例对研发资助类型与大学创新活动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1. 大学研究活动的资金来源情况

该研究以发明专利为分析对象,采用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IIP)专利数据,对以大学作为申请人的专利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来源不同,确定了三类大学研究活动的资金来源(政府稳定性资金、企业资金和竞争性资金),并对这三类研究活动资金进行了重点研究。

稳定性资金由政府资助,旨在促进大学开展新的科学研究,缓解大学短期内取得实际成绩的压力。稳定性资金支持长期研究,研究人员可以自主启动项目和选择感兴趣的研究方向,但研究限定于研究人员了解并可完成的领域。政府稳定性资助的特点是持续性、保障性高,即使当年的研究出现错误或者失败,下一年也会继续获得资助。

政府稳定性资金是大学研究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2004年改革以后,日本大学获得的稳定性资金分配给每位教授进行独立研究,这笔经费可用于研究、支付所有教职员工的工资、大学建筑和设施的维护以及公共事业和运营成本等。

企业资金主要来自企业的委托经费和合作研究经费。企业资金的使用往往有明确的企业用途和应用目的,旨在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从研究项目支出情况来看,企业资金比政府稳定性资金涵盖范围更广,但通常集中在著名的研究团体和大学。研究成果通常首选申请专利保护,并且有条件地允许出版。

表1和表2显示了2011—2016年日本大学获得的资金收入情况,大学和企业合作(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ons,UIC)研究经费变得越来越活跃。表1显示,日本大学与企业合作收入每年都有所增加;表2显示了企业的委托经费收入情况,如课题委托、临床试验和知识产权,由此表明,企业资金来源的所有项目类型都在普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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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UIC项目和课题委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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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企业资金总计

竞争性资金来自政府的竞争性课题。此类经费可以提高研究效率,资助顶尖研究人员从而获得突破性成果。因此,竞争性资金为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提供了激励机制,并反映出资助者提高当前创新绩效和开发新学术领域的战略意图。研究人员必须开展满足资助者意图的研究项目,并且只有代表性项目才能通过同行评审被选出。日本最大的竞争性资金来源是科学研究费补助基金(KAKENHI)。KAKENHI鼓励从人文社会科学到自然科学所有类型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KAKENHI计划始于1939年,由文部科学省(MEXT)管理。从1999年开始,KAKENHI计划的一些职能已从MEXT转移到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JSPS最终也将负责KAKENHI剩余的职能。

由图1可以看出,KAKENHI主要支持基础的研究;企业资金主要支持最具应用性的研究;政府稳定性资金提供最大程度的研究自由,位于KAKENHI和行业资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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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日本大学的各类资助来源

2. 研究假设

研究提出了关于“先驱性”和“影响力”概念的假设。

第一个发明被称为“先驱性”发明,先驱性发明试图用纯科学知识解决技术问题,不依赖任何过去或现在的发明,先驱性发明与先前和现有发明不同,并且不一定影响未来的发明。为了学术研究人员面对一个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在不受传统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尝试新思想,挑战不确定性,才能创造一个先驱性发明。显然,只有长期资助能确保继续进行新的试验。

竞争性资金提供了长期的研究资助,没有为成果设定条件,并且比政府稳定性资金和企业资金更能容忍研究失败的结果。而企业资金本质上不是长期资助,对成果形式和保护方法设定了条件,对失败的容忍度最低。因此,研究假设竞争性资金为创造先驱性发明提供了合适的环境,在其资助下更有可能产生先驱性发明(假设1-1),而企业资金资助的项目产生先驱性发明的可能性小于另外两种(假设1-2)。

先驱性发明不一定具有影响力。影响力指一种选择性的知识扩散过程。知识传播要通过研究人员网络的选择,当这种知识被接受,它会通过改进发展出相应的技术轨迹。否则,新知识不被接受就不能发展出技术轨迹。此外,知识必须在研究人员网络中传播才能生成,也必须嵌入到一个庞大的、扩展的社会网络中,因为这种嵌入式知识的扩散效果更佳。

企业资金为知识嵌入提供了重要的网络。由于专利成果最终是为了生产应用,因此将专利成果嵌入与行业相关的网络中至关重要。而主要支持学术研究的竞争性资金不能提供这样的行业网络。因此,竞争性资金不能为某一发明创造的后续实质性发明提供适当的扩散环境,最不易产生影响力高的发明(假设2-1),而企业资金更倾向于产生有影响力的发明(假设2-2)。

二、主要研究结果

1. 日本的学术专利情况

尽管日本大学2004年之前就有专利申请,但2004年之后学术专利的数量才显著增加(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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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日本大学申请专利情况

通过进一步观察不同资助类型下的专利数量可知,直到2004年,政府稳定性资金资助产生的专利数量一直高于企业和竞争性资金。然而2005年以来,企业资助项目的专利成果数量超过了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这意味着受到资助的合作大学开始积极地与各行业合作。竞争性资助项目的专利成果数量最少(直到2001年,KAKENHI文件中还没有报告任何专利成果),但这些项目自2004年以来显著增加(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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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日本大学在不同资助类型下申请专利的情况

2. 申请人分析

表3列出了日本排名前20位的申请大学。该研究的结果显示有253所大学申请了专利,排名前20位的大学申请量占60%以上。而且前20位大学中的大多数为国立大学,这进一步证实了日本的国立大学的研究机构属性。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学术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7所帝国大学:东京、东北、大阪京都名古屋九州北海道,这意味着从学术研究项目中产生专利成果的数量与大学的研究能力和环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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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日本大学专利申请量排名(前20位)

3. 前向引用

前向引用,或被引用,通常用来反映专利技术的进步和发展。该研究通过规范化非自引前向引用这一指标,将专利被引用数除以专利相同技术领域和申请当年的平均引用数,从而纠正和避免一些影响专利引用的偏差。图4显示,所有资助类型的专利成果都高于标准水平(规范化非自引前向引用标准值=1),表明学术专利比整个技术领域的专利平均被引用次数多。而且企业资助(大学与企业合作)这一类别的专利成果可能比另两种资助的前向引用更多,由此表明产业互动能更好地将学术研究人员的知识传播给发明者。学术专利在与产业共同应用时往往会得到更多的前向引用,其意味着学术界和产业界之间的联系网络促进了知识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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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三种资助来源的规范化非自引前向引用平均值

4. 回归分析

因2004年日本大学开始将申请专利作为其研究活动的成果,研究对2004—2011年的专利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

关于学术发明专利“先驱性”的研究采用logit回归模型。在日本,专利局并未强制要求申请人披露先前的文献,专利审查员是引用的主要人员,为评估发明在新颖性、创造性方面的可专利性添加引用信息。因此,如果一项专利在没有任何后向引用的情况下获得授权,就被视为先驱性发明。结果表明,企业资金项目比政府稳定性资金项目产出的突破性发明较少,而竞争性资金项目比政府稳定性资金项目产出的先驱性发明更多。

关于学术发明专利扩散影响力的研究采用Tobit回归模型,分析规范化非自引前向引用。一项专利被后续专利文献引用越多,其技术影响力越大。研究结果表明,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和竞争性资金项目的专利成果的影响力低于来自政府稳定性资金项目的专利成果;企业资金项目和竞争性资金项目的专利成果的影响力没有明显差异。

三、结论

该报告研究调查了学术研究资助来源对学术专利的影响。将资金来源分为三种类型(政府稳定性资金、企业资金和竞争性资金),并比较了它们对学术专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企业资金资助项目最不可能产生先驱性发明,但影响力较高。先驱性发明可以创造新技术轨迹和范例,但很可能仍未被商业化却被遗忘。因此,将企业资金用于产出先驱性发明的研究是有风险的。而随着在行业中的实施,源于企业资金的发明在用户和实施者的网络中具有更大的扩散机会。学术研究人员与企业的合作程度也增加了专利成果的影响力。

第二,竞争性资金最有可能产生先驱性发明,但影响力最低。竞争性资金支持长期研究,这样的环境条件促使研究者产出先驱性发明。先驱性发明可以创建新的轨迹和模式,因此,竞争性资金对形成技术轨迹和新范式起到关键作用。

第三,政府的稳定性资金对“先驱性”发明的产生作用介于企业资金和竞争性资金之间。尽管来自政府的大量资金已经减少,大学因此增加了对企业资金的依赖。然而,正如前文所述,企业资金往往不利于先驱性发明的产生,虽然其影响力较高,但对大学研究仍具有不可取性。这也提醒政策的制定者应更好地了解和分析政府稳定性资金减少的后果,并且必须寻求新的机制避免大学过度依赖企业资金。

文章来源

研究費属性と大学の技術開発の関係について[DISCUSSION PAPER No.161]の公表について

编译:徐冰冰 罗彧 王达

编辑部成员:张丽琴 王国强 刘 薇 王 达 曹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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