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协关于发布2024年学会学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广州学术会议202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中国科协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会)以及团体会员等单位健康有序创新发展,充分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为我市培育一批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基础研究人才,助力我市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现发布2024年广州市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报指南有关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11日

广州市科协2024年学会学术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学会学术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类别:

1.广州市“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

2.广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3.广州市科协“团体会员建设与发展”项目、

4.广州市科协“智库建设”项目四大类。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院士级高层次专家除外)。

(二)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各类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国际学术会议之都第一至三档只接受同一单位的一次申报。

(三)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和决算,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相关保障条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依规依项目合同约定使用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四)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核申报单位资质、项目名称、内容和申请资助金额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明细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况;检查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是否一致,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漏盖公章,项目实施单位与银行开户单位是否为同一单位。结合申报单位往年项目验收、专项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综合审定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大项目还将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或视频答辩。

(五)为保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受理至立项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材料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科协官网(www.gzast.org.cn),进入点击“科协项目申报”(https://xmgl.gzast.org.cn/login.jsp),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无账号先注册账号,再登录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用A4纸张双面打印制册,签名盖章(未成功填写申报系统的,可先邮寄纸质材料)。

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项目“保存”后仅在“已保存项目”里显示,此时申报资料还可以修改。如需正式提交,要点击“提交”按键。

(二)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8日下午5时。

如在填报申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广州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联系人:张代春,联系电话:61106803;其中,子项目花城院士科技峰会联系人:徐晓明,联系电话:83279130;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联系人:许友国,联系电话:61106278;团体会员建设与发展项目联系人:于平、李嵩,联系电话:61106395、83224934;科协智库建设项目联系人:赵慧敏、陈晶,联系电话:61106631、61106632。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致电广州市科协创新与交流中心,联系人:林智斌,联系电话:83279202。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快递邮寄的,请确保于 2024年2月8日前寄达。

3.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1号楼1105房;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825180034。

(三)申报限制

1.列入“信用广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

2.近2年内(2022-2023年)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规定结题或仍处于超期延期状态的。

3.近2年内(2022-2023年)项目申报单位有未完成市科协交办的任务的(如信息统计、年报、综合能力评估等)。

四、具体项目

太多太丰富啦,看下面!

(一)“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

本项目支持由国内外科技类社会组织来广州市举办,以自然科学学术研究、学科发展、科技创新等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内高端学术会议、创新沙龙及其他学术会议。其中,国际学术会议的参会代表应来自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自2024年开始,为提升项目影响力,“花城院士科技峰会”纳入“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统一征集。

关于本项目选题:

项目应围绕加快实现本地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广州市“1312”思路举措和广州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等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选题。本年度优先支持选题结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简称《南沙方案》)《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行动方案》的科创需求。

一般要求包括:

会场举办地应在广州。会议方案须设会前的学术论文征集,会中专题交流,会后提炼研讨报告或决策建议三方面的内容,提升会议研讨针对性和实用性;联合申报项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并明确分工责任。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第一档及第二档获得立项后,资助金额不超过立项项目决算总额的70%。

可申报类别包括

1.第一档国内外高端学术会议(项目编号:GX202401)

1.申报主体

国家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第一主办方,联合广州地区科技类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单位申报,申报时应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明(如无,应出具相关说明)。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3天;

2.参会人员含按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达到A类水平的专家数量不少于10名,其中,达到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水平以上的专家不少于3人。

3.国际学术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150人,国内高端学术会议不少于300人;

4.申报单位须做好专家答辩(可远程答辩)的相关准备;5.应根据会议成果,至少提炼1期《科技工作者建议》。

3.支持方式及强度

支持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70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2.第二档学术会议

(一)第二档学术会议类

(项目编号:GX20240201)

1.申报主体

国家级、本省、本市科技类社会组织及联合体,规模以上的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作为第一主办方。科技类社会组织需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明(如无,应出具相关说明);企业则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上一年度的企业会计报表。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2天;

(2)参会人员含按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达到A类水平的专家数量不少于6名,其中,达到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水平以上的专家不少于2人;

(3)国际学术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50人,国内会议应不少于100人;

(4)应根据会议成果,至少提炼1期《科技工作者议》。

3.支持强度

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花城院士科技峰会”项目类

(项目编号:GX20240202)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科技类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及科技型企业。申报主题应与其涉及的专业、产业领域有紧密关联性。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参会院士原则上不少于5名;

(2)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100人;

(3)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4)应根据会议成果,至少提炼1期《科技工作者建议》。

3.支持强度

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3.第三档学术会议(项目编号:GX202403)

(一)创新论坛和沙龙(项目编号:GX20240301)

1.申报主体

广州市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以及建有科协组织的企业作为第一主办方。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1.5天;

(2)会议应含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A类专家数量不少于4名,且项目主持人应为3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其中,达到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水平以上的专家不少于1人;

(3)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50人。

3.支持强度

支持不超过13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广州市科技社团交叉科技创新青年论坛(项目编号:GX20240302)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科技社团。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1.5天;

(2)会议应含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A类专家数量不少于2名,且项目主持人应为3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既往组织类似活动证明材料;其中,达到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水平以上的专家不少于1人。

(3)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50人。

3.支持强度

支持1项,资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学会联合体科技创新论坛

(项目编号:GX20240303)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所属科技社团联合体。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1.5天;

(2)会议应含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A类专家数量不少于2名,其中,达到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水平以上的专家不少于1人。

(3)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50人。

3.支持强度

支持1项,资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分两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4.团体会员学术能力提升类(项目编号:GX202404)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团体会员。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会期不少于1天;

(2)项目主持人应含4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能提供既往组织类似活动证明材料者优先;

(3)会议应含广州市高层人才认定标准A类专家数量不少于1名;

(4)会议正式代表数量应不少于30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需占半数)。

3.支持方式及强度

支持不超过12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一次拨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广州市“国际学术会议之都”成效提升项目(项目编号:GX202405)

1.申报主体

具备宣传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公众传播渠道的单位。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汇编广州市“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活动指南;

(2)配合市科协跟进、督促“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各承办单位信息收集、汇总、项目开展及考核评价等工作;

(3)收集汇总“国际学术会议之都”建设项目相关视频、图片、案例、总结等资料;

(4)拍摄年度总结宣传片,设计脚本,结合外拍与采访,剪辑制作1部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

(5)联合各知名媒体、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不少于2场重大项目活动;

(6)提交不少于60分钟已筛选的优质素材;

(7)收集、提炼、汇编每场学术会议的科技建议。

3.支持方式及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1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广州市“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6.广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T2024)

(一)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

(项目编号:QT202401)

1.申报主体

具有中国国籍、在穗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穗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限;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博士毕业5年以内或硕士毕业8年以内;已获得过广州市级及以上同类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

2.申报内容及要求

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应属于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且符合广州市重点产业领域: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材料等。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数量40名左右,每名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次审定,分两年支付。

4.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

5.申报单位及导师条件

(1)推荐单位条件

①推荐单位应为在广州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科协团体会员;

②推荐单位应当是在广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③有培养计划。有为青年科技人才制定的在两年内主要规划与目标,包括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等;

④有工作基础。有能够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职业发展平台等;

(2)导师条件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热爱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且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学者,愿意为被培养对象的成长做出奉献。

6.申报限项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属本科院校各限推荐5名,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位各限推荐4名,其他本科院校各限推荐3名;三甲等级以上医院限推荐2名(1名科研岗和1名临床岗);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属单位可推荐2名,其他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上一年度该项目结题优秀的单位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7.立项原则

每个单位立项不超过2人或立项率不超过整个项目的立项率。

8.注意事项

如申报人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申请由工作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须征得推荐单位及工作单位双方同意。

签署项目合同前,有以下情况的须向市科协报告,否则作为隐瞒不报追究相关责任:

(1)调离广州的,取消立项资格;

(2)调离推荐单位仍在广州工作的,经原推荐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双方同意,新工作单位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3)考取全日制在广州学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立项资格;

(4)考取全日制在广州学习与原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承诺托举期间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可继续立项托举。

(二)港澳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T202402)

1.申报主体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香港或澳门青年科技人才;

(2)在广州地区有依托单位和导师,分别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负责遴选推荐。

2.申报内容及要求

通过“广聚英才”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到广州地区发展,培养和扶持优秀的港澳青年科技人才在广州创新创业,激发青年产业人才创造力,促进湾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转化落地,强化粤港澳三地青年科技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助力打造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应:

一是属于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且符合广州市重点产业领域: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材料等;

二是项目成熟度较高,具备转化的潜力。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10名,每名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次审定,分两年支付。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

7.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QB2024)

1.申报主体

广州地区大湾区青年百人会会员单位、市科协团体会员。

2.申报内容和要求

(1)制定整体工作方案;

(2)邀请知名专家不少于10名;

(3)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活动,累计参加人数不少于120人;

(4)邀请“科创中国”青百会及所属区域青百会代表参加;

(5)邀请不少于3家媒体宣传报道;

(6)提供既往组织过类似活动材料。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1项,经费额度不超过49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广州市科协“团体会员建设与发展”项目

8.党建强会组织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XH20240101)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科技社团。

2.申报内容和要求

(1)以党建带社建、强业务为指导,在开展科技创新、科普宣传、服务群众等各项特色活动中宣传党的政策、发出党的声音、塑造党的工作品牌,提高学会的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

(2)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累计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次,累计覆盖市科协所属科技社团不少于25个;

(3)形式包括:专题教学、现场教学、培训交流、政策解读、志愿服务、对口帮扶、主题党日、总结宣传等内容;

(4)已建立党建联合体的党组织优先申报。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1项,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9.学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H202402)

(一)学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编号:XH20240201)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科技社团。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以科技评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程技术领域职称评价和水平评价、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方面为重点,鼓励科技社团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科技类公共服务

(2)支持学术交流、科技社团质量提升平台建设,推动学会创新发展;

(3)支持科技社团面向市科协团体会员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成功案例经验分享交流活动,优势互补拓展科技社团公共服务能力。

(4)支持市级学会组织科技专家围绕广州地区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推动科技经济融合。

(5)支持学会发挥信息资源和人才优势,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展示、对接、路演、征集、发布等,开展双创服务活动,打造科协系统服务双创活动品牌。

以上目标可任选一项,也可多项选择;项目开展活动累计不少于4次;累计参加人数不少于80人。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不超过3项,每项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统计及跟踪服务(项目编号:XH20240202)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科技社团。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完成对市科协主管科技类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整理工作;负责对市科协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跟踪服务,工作指引、数据管理等,提高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和外部业务能力;

(2)安排1名专人负责;

(3)完成所属科技社团基本情况调研;

(4)提供既往类似工作情况的证明。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1项,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10.企业科协能力建设(项目编号:XH202403)

(一)学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编号:XH20240201)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团体会员。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持续开展企业科协联合会各类创新服务活动,牵头组建区域企业科协联合组织,通过各类主题培训、调研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企业科协类基层组织沟通联系,不断赋能企业科协秘书长(工作人员),提高企业科协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推动各创新主体间信息融通、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合作共赢;

(2)有活动场地、有组织能力、有保障水平;

(3)参加成员不少于20家;

(4)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累计参加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经费额度不超过8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企业科协提质行动(项目编号:XH20240302)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科协团体会员。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通过主题培训和调研参观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实现能力提升,不断提高企业科协秘书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参加企业科协不少于40家;

(3)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累计参加人员不少于80人次。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创新试点(项目编号:XH20240303)

1.申报主体

广州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重点产业链“总链主”企业及“科创中国”试点园区。

2.申报内容及要求

(1)牵头组建行业(产业)企业科协联合组织,有序开展各类创新服务活动,通过主题培训、业务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行业(产业)创新主体沟通联系,提高行业(产业)建设质量和创新水平,推动行业发展、产业向前;

(2)有活动场地、有组织能力、有保障水平;

(3)参加成员不少于20家;

(4)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累计参加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3.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6项,每项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四)2024年广州市科协智库建设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11.重点课题项目(项目编号:ZK202401)

(1)项目内容与要求

专题一 关于提升广州原始创新能力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1)。

专题二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打造国际人才特区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2)。

专题三 关于广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3)。

专题四 关于协同港澳,尽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型服务业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4)。

专题五 关于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的机制与效应: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5)。

专题六 关于广州地区新型储能商业应用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6)。

专题七 关于加强南沙海洋产业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7)。

专题八 关于广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树立国际科技传播前沿标杆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8)。

专题九 关于推动广州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发展,助力广州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09)。

专题十 关于加快广州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推动技术市场活跃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10)。

专题十一 关于全链条推进广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11)。

专题十二 关于广州市加快打造国际科技组织集聚区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112)。

(2)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专题择优立一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同一项目负责人资助不超过一项。

(3)执行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12.一般课题项目(项目编号:ZK202402)

(1)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科技类社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智库单位。

(2)项目内容和要求

专题一 关于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提升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引擎作用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201)。

专题二 关于治理网络科技谣言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202)。

专题三 关于打造具有特色科普服务能力的现代一流科学馆的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203)。

专题四 关于《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修订研究(项目编号:ZK20240204)。

(3)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4项,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同一项目负责人资助不超过一项。

依托自身研究能力和成果,“立项不支持经费”的,可不受立项命题、立项数量的限制。

(4)执行期限

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撰文】张晓晨

【来源】广州市科协

【作者】 张晓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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