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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春城讯 4月13日,云南省林草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永平等介绍“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永平介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以来,共争取国家下达云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4048公顷,位居全国第一,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3864件,保障了1.54万亿元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要素保障。
据赵永平介绍,云南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林地草原,在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物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省林草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等八部门于2021年9月制定了《关于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在通过项目选址唯一性、不可避让性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可以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管理权限为省级及以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草原自然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
在光伏清洁能源方面,省林草局联合省能源局于2021年9月专门发文明确了支持金沙江下游云南境内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对光伏项目使用林地选址要求、用地性质、建设标准、植被保护和监管要求等进行了细化、优化,使光伏项目使用林地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和石漠化、荒漠化程度较重的地区闯出一条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植被恢复“双赢互补”的路子。截至目前,省林草局已批准符合条件的光伏建设项目27个,批准使用林地和草原2163亩。
另在精简下放审批服务事项中,省林草局承担的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从90项精简为4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27项精简到19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罗彦平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实施林地审核审批的《公告》中将实施委托时间确定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此阶段内将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外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林地保护等级在Ⅲ级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权限。”其中,基于林草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和省情考虑,委托时间、面积的确定以及将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不列入委托范围。罗彦平称,“为确保委托事项各州市林草部门,省林草局压实了州市的责任,要求各州市在实施委托审批过程中,对省局委托事项,不得再次委托,不允许拆分项目、违法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目前,全省42项林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100%。
掌上春城记者: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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