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保障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政府制定了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保障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用于辽宁省工会组织从事下列活动:
(一)支持和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 经费预算
第五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预算应当符合辽宁省政府有关预算编制规定,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用途进行预算编制,并实行单独核算。
第六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预算应当包括下列支出:
(一)工会活动支出;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出;
(三)推进工会工作支出。
第七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预算应当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批准,并严格按照预算用途进行支出。
第八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预算应当公开透明,并向会员和社会公示。
第九条 辽宁省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三章 经费支出
第十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辽宁省政府有关支出规定,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用途进行支出。
第十一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支出应当包括下列支出:
(一)支持和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出;
(三)推进工会工作支出。
第十二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不得虚报、冒领、骗取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
第十三条 辽宁省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辽宁省政府有关支出规定,并按照预算用途进行支出。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四条 辽宁省政府应当加强对辽宁省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十五条 辽宁省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混乱和不当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
第十六条 辽宁省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十七条 对违反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行为,辽宁省政府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罚。
第八章 结论
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辽宁省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保障工会工作正常开展,为推进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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