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4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金湖县国资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6月28日,巡察组向国资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立行立改,从实从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三个方面36个问题,公司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贯彻、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整改时限,全面压实责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结合各责任部门日常工作,共同谋划,有序推进,确保了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国企改革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制定学习计划,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和首要任务;研究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支部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在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基础上,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每周例会,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省、市、县委和政府相关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资产管理的文件会议通知等精神,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关于“议事决策不合规方面”问题的整改。
不断完善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了《党支部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切实提高党支部议事决策水平,同时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完整的记录。公司重大决策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3.关于“规模增速较快”问题的整改。
按省、市、县下达的债务管控目标,制定2022-2026年公司经营债务管控目标并上报县债务办、国资办,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债务增长幅度;按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预案具体落实、推进工作。如从县财政局申请相应资金,用于化解三季度政府隐性债务。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国资公司公务接待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规定,坚决反对特权现象和铺张浪费。通过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全员学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章办事,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5.关于“违规为个人报销税款”问题的整改。
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严格执行个人纳税申报制度,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中涉及的12名职工已将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足额缴至公司账户上。
6.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擅立津贴、补贴项目和擅自提高标准。关于内部职工领取评委费合计9500元,已退回相关账户。关于职工生育期间领取工资合计10476.82元,已退至相应账户。
7.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与子公司核对相关往来账,做到账账相符;规范现金支出范围,原则上单笔现金支出不得超过2000元;对购置的设备,符合固定资产入账要求的,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严格审核新开设银行账户,力争做到非必要不开户,撤销部分“僵尸”账户。关于支付给中尚集团项目工程款,已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8.关于“年薪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金湖县县管国有企业人员及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金湖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明确年薪制人员薪酬组成部分,做好薪酬计算,严格按照标准发放。
9.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调查核实处理,责令当事人将不合理支出的加油费用全部退缴至公司账户,并作出深刻检讨,现已对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作了相关纪律处分。针对这个问题,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整治工作内容,查问题、找原因、挖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立行立改,与公司所有驾驶员签署承诺书。同时,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加油卡统一由各公司办公室管理,建立完善车辆使用、维保台账。通过以整促改,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促进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组织建设。
10.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强内部制度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联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业务不予受理,确保资金安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及制度,加强担保措施的落实。做好业务办理前的尽职调查,发现风险点,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不能办理的业务坚决不办。
加强内部流程管理,规范审批流程,针对每笔贷款的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担保措施。对于有合作银行提供担保的客户,按正常审批流程进行办理;对于没有银行提供担保的客户,要求客户提供有力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等)后,方可办理业务。
11. 关于“超额度放款”问题的整改。
从制度和流程方面入手,强化贷款客户的准入约束,严格按照贷款限额标准执行,单户放款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政轩石油超额度放款的贷款本息已于2021年3月全额收回。
12.关于“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
自七月以来已严格遵守合同盖章流程:由经办人初审申报—职能科室和办公室复查—分管领导复审—总经理最终审核。主要审核合同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付款方式、服务周期、开竣工日期等方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文件,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421”相关条件招标,对于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到主管部门备案后进行实施。
13.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召开会议作明确要求: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报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进度计划,并将该计划付诸实施。管理项目人员需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通过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调整实施方案等方式进行推进,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对于合同签订无日期的情况,要求后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初审、复核、批准),严格审查合同签字盖章及日期的填写,绝不允许有空白日期事项发生。由各项目负责人初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复核,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目前各项目已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执行。
14.关于“‘党建引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的领导,出台2022年“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等事项经支委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公司支部大会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使党的领导决策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针对认识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国资公司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采取培训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课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6. 关于“企业文化未彰显”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党建“红色引擎”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文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联合中铁八局金湖九里玫瑰园项目部共同举办“植莲润心 工地倡廉”主题活动,确保项目廉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全面创优,用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打造品牌。在新华日报发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打造清廉国企》文章,充分利用金湖日报和“金湖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与各媒体合作,结合公司业务特点,采写稿件,积极响应、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17.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善内审制度,监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和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损公司的行为进行纠正,监事长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履职,监事会组织人员与纪检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公司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以及会议纪律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员。
18.关于“对控股公司、子公司监管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控股公司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审计检查。同时,重申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子公司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公务招待必须控制在公司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五以内,杜绝今后发生类似行为。已发函要求中尚建设集团完善接待明细,严格按照审批报销流程,招待费总额控制在限额内,保证招待费规范。
住建局下属的市政、园林绿化等公司因国资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划转为国资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行政业务管理仍隶属住建局。
经双方商讨,与中尚建设集团的合作相关事宜,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没有正常化”问题的整改。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国资公司党支部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财政局党委要求及时安排政治理论学习,上传相关学习材料到微信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及时做好参会人员签到工作,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按组织程序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通报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跟踪整改,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分管事项,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作风。9月29日,公司党支部召开了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研讨,深入查摆,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的整改。
预备党员未缴纳党费问题,已补缴到位;要求2019年应补缴未补缴的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补缴到位;按照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重新测算收缴2020年、2021年党费。并且认真学习党费缴纳新标准,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全体党员按照2022年测算的党费每月按时缴纳党费。
21.关于“事企不分”问题的整改。
根据金湖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2021年县属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完成比例70%,2022年国有企业子企业全面推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公司已建立现有的管理制度如公车管理、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抓好执行落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对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企业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2.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成功”问题的整改。
公司对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逐一研判,正在全面梳理排查与中尚集团等8家私营企业的合作。金湖筑库公司提请县政府研究决策进行清算解散或者通过股权收购退出股权;金湖城开公司由公司出资,参与管理人员由县政府委派;与澳美现代农业项目公司商谈我公司退出股权或依法进行清算解散;中南合信公司经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策,目前正依法进行清算解散公司;中科辅航公司提请县政府研究决策进行清算解散或者通过股权收购退出股权,最后方案拟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3.关于“国有资源利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为推进公司实体化转型,在项目投资方面,认真进行项目前期调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平衡分析,并成立“项目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步论证,把投资收益作为投资评审和决策的主要依据。投资项目经公司评审小组评审和支委会、董事会决策后再报送县国资办,由县国资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项目有收益,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对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不再进行投资。
为使公司实体化转型发展有计划、有方向,经公司经理层会议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对我公司进行调研,帮助编制公司“十四五”转型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公司实体化转型。目前已与四家第三方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咨询单位招标工作。
根据省、市下达的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压降目标任务,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运营情况,逐步转化部分“空壳公司”为实体化公司,并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压减任务,目前正在对中南合信、中科辅航等公司进行清算。待公司转型发展规划编制后,围绕发展规划逐步将部分公司做成实体化公司,尧轩实业公司目前已进行实体化运营。
4.关于“投资回报率低”问题的整改。
组织部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已组织投资发展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相关文件,今后将定期组织学习。
加强制度建设,目前正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精神和要求,草拟公司投资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年终将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公司与相关部门、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对各部门、各子公司严格进行考核。
5.关于“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总公司资产部进行统一管理,由资产部统一对外招租,目前已移交到位。移交后,资产部对移交的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对具备出租条件的15处房屋进行了对外公开招租,其中有9处房屋已对外出租。不具备出租条件的房屋有150处,其中有145套闲置房屋为经济适用房,该房屋为保障性住房,不具备对外出租和出售条件,由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每年将向社会公开摇号,逐步对外销售;有3处平房因建设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已断电、断水,待周边房屋征收改造时,一并拆除;有2处门面房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不符合出租条件,已停止出租,下一步拟将该建筑物进行拆除。有新建商品房87套,因房地产销售不景气,销售价格较高,销售存在一定困难,目前已采取了一些优惠促销措施,9月份已对外销售3套。
二是2021年12月,公司向金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5月,因疫情需要使用欧陆厂区内的停车场,县委办要求我公司暂停申请执行。8月份,我公司再次向法院递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期也多次电话联系法院,请求法院加快恢复强制执行。同时我们积极对外进行招商,引新企业入驻。
三是将台啤地块交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管理。6月份,已就台啤地块的清理发布了清理公告,制定了《原台啤及其西侧地块集中清理工作方案》,请黎城街道配合,召集种植户开会,宣传《原台啤及其西侧地块集中清理工作方案》。截止目前,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已与5家种植大户签订了短期占用协议,待种植物成熟收割后即可收回;有4户养殖户正在做工作;其他零星种植户占用的土地将于10月15日左右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后将集中对外进行出租。地上一幢厂房为在建工程,因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不具备出租条件,无法对外出租,待地块清理且土地得到利用后,将该厂房作为临时仓库使用。
6.关于“负债压力大”问题的整改。
从县财政局调拨相应资金,用于化解三季度政府隐性债务。与租赁我公司房屋办公的相关部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同时对九里花园、黎东花园共12间商铺、老电影院南侧综合楼2间商铺进行对外招租,做到应租尽租增加公司收入,增强公司自身造血功能,逐步化解公司债务。
7.关于“缺乏风险管控机制”问题的整改。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首先:在资金管理方面,通过督促财务加强对资金账务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廉政访谈等工作来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其次:进行明察暗访,对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遵守、廉洁从政要求的落实等方面进行督促,让组织的提醒无时不在。目前公司风险防控部正在筹建中,后期不断完善决策、运营、内部管控监督等风险防控措施。
自审计部门提出“向第三方支付无实质性服务的联合租赁手续费,增加融资成本”问题,并要求整改后,公司停了所有有第三方收费的融资租赁业务,目前未新增有第三方收费的融资租赁业务。今后,将严格按照审计部门“规范融资行为,控制融资风险”的要求实施融资工作,确需发生第三方费用的融资租赁等业务,将严格履行程序,报县国资管理部门审核、县政府领导批准。
8.关于“子公司之间交叉经营”问题的整改。
经信金融与金晟科贷两家公司在财务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业务人员等方面完全分立,各自独立经营。金晟科贷正在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途径,单独设立业务岗位、配备专业经办人员,不再同经信金融业务合署办公。严格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及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相关业务不再交叉办理。目前两家公司与金信担保公司已成立县直属金融集团,独立运营。
9.关于“超范围经营”问题的整改。
龙浩公司的借款业务目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经信金融公司以后将严格把关客户资质及业务需求时间,杜绝不符合规定及长时间的业务申请。
10.关于“对外担保存在代偿风险方面”问题的整改。
代偿发生时,立即与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代偿赔付款项。截止目前,已争取获得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相应风险补偿金。与法院沟通,加速对代偿企业相关抵押设备、房产评估工作,进行法拍程序,以收回相关代偿款项。并与其他有意向的公司洽谈债权的收购工作。2022年6月24日已与民泰银行签订风险共担协议,将我司风险承担比例降至80%(原100%)。2022年公司全面接入国家融担基金系统,严把风险关。组织学习2022年下发的苏政办发(2022)41号等相关金融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降低单户担保规模,控制单户风险。
11.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严格执行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进场施工的原则,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已要求所有项目在上报变更签证手续时必须先由监理审核同意,再由跟踪审计核定造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否则不得施工也不予结算。
台啤项目合同价80万元,合同约定当审计价高于合同价时按合同价付款,低于合同价时按实结算。项目最终审计价为120.288万元,但对于审计超合同价部分不予支付。截止目前,仅支付工程款64万元,剩余尾款16万元待付。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增加的按变更程序进行审批否则不予确认。
12.关于“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抓统筹、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公司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监事会纪检组织协调、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与公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每周例会坚持廉政知识学习,强化公司各级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意识,促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中不搞权钱交易。公司重大决策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各部门及子公司开展廉政风险点及岗位风险排查,与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7月召开公司廉政教育会议,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9月开展纪法宣讲,扎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政提醒,进一步增强公司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13.关于“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问题的整改。
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组织部门批准,正在积极筹建风险防控部(法务部),调用和公开招聘专业人才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公司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作,为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公司依法经营。
14. 关于“员工晋级渠道受限”问题的整改。
与组织部门和国资办沟通,逐步理顺事业人员和企业人员人事关系和晋升渠道,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注重基层人才培养,针对目前公司业务专业强的人员老龄化问题,培养年轻同志的业务水平,形成以老带新的良性循环。
15.关于“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办公室牵头对全公司的档案材料先进行整理回查,做好查漏补缺,聘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指导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培训时的要求执行。同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较为完整且符合实际的财会实务培训,有效提升日常工作效率,对账册按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归档、装订。
(三)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对照交办事项的问题,公司对2019-2021年融资业务中有第三方服务负债情况进行了逐笔逐项梳理,12笔有第三方费用的融资均已履行审批程序,全部发生在2020年6月份之前,成本低于当时县要求的成本,也低于市决大部分区县同期融资租赁的融资成本(2020年9月前没有相关要求标准,2020年9月21日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印发<关于严控国有企业高成本融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从2020年7月份开始,公司对有第三方服务的融资已完全停止,并于2021年5月6日经公司经营会议研究,形成“原则不接受有第三方服务的融资”决议,并已将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及时汇报。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公司党支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保效完成整改。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国企改革。
(三)强化管党治企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监督作用发挥,突出监事履职重点。不断加强对公司各项事务的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做细监事会日常监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809803,电子邮箱:435716690@qq.com。
中共金湖县国资公司党支部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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