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健康中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

(一)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一般作为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党委书记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院长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指导公立医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作为医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综合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审定医院章程及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6.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三)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

公立医院章程要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二、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四)建立健全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和决定医院重大问题,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半数为通过。

2.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3.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重大问题在提交会议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产权单一的公立医院一般不设立理事会,部分公立医院设立的理事会作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议事咨询机构。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理事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4.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五)明确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重要工作;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部门、业务科室、党组织和其他医院党委明确的实体机构,下同)、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年度进人计划;评先评优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中层管理人员、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人员的任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项目立项及建设过程中施工图纸的重大变更;重要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大额度资金的具体额度,超过额度的资金,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

(六)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讨论与决策范围

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

2.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方案。

3.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公开招聘、调动、聘用、解聘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人才引进、人才项目(计划)推荐申报等医院人才发展工作的事项。

4.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党组织、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要在2019年6月底前指导公立医院建立健全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医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要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医院成立发展规划、药事管理、装备管理、器械管理、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与安全、人力资源、医学伦理等与各项行政、业务决策和管理相适应的专家委员会,重要行政、业务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决策前需经专家委员会咨询或论证。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

(八)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突出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高的要求,把笃学、实干、严管贯穿领导班子建设全过程。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党委书记人选要特别突出政治标准,熟悉党建工作,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有较强的驾驭全局和组织协调能力。公立医院上级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职责,做好书记和院长的选任工作。

(九)科学设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立专职副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院级党委班子。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医院党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设党委的医院应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专职纪委书记。

(十)推进领导人员规范管理

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医院上级主管机关(部门)与党委书记、院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领导人员交流制度,推进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院之间交流。支持引导鼓励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担任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升县级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医院领导人员用于医院管理的时间应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的五分之四,一般不得兼任临床科室负责人,鼓励专职从事医院管理。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完善聘任制度,规范聘期管理。完善培养教育制度,实施职业化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推进领导人员职业化建设。

(十一)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治院兴院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定期轮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两年轮训一次。坚持医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制度,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院政治生态。

四、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十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公立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培养教育、交流锻炼、监督约束和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思想政治关,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人员和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医院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书记、院长以及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前书面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党委会议决定意见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十三)强化人才培养使用

切实落实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完善医院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强化效益意识和柔性引才理念,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牵引作用,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拓展“369”人才工程,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吸纳、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搭建不同层次人才发展平台。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跟踪评价、发展引导、日常管理机制;对医院人员招用、人才引进等把好政治关。

五、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十四)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坚持应建尽建,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优化医院基层党组织设置,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及时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业务相近原则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严格按期换届,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后进党支部。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探索“互联网 ”和“智慧党建”模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五)抓好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一人担任的,可配备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不是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享受与主要负责人同等的政治待遇。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应按工作量落实绩效。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党外人士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统战委员。加强党支部书记培养,每年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十六)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党支部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支持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支委交叉任职。推进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谈心谈话、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实施支部建设工程,推进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着力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

(十七)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医院实际、贴近医患需求,突出政治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身份、立标杆、树形象,带头攻坚克难,引领带动职工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发展事业,促进医院和谐稳定。

六、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十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引领,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增强干部职工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医务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每月集中学习,采取灵活多样、适应医院工作模式的学习方式,不得以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等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定期开展、全员覆盖。 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医院改革。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十九)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利用“中国医师节”等载体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医院文化建设规划,凝练文化共识、打造文化载体,注重文化的沉淀和传承,将医院文化与制度流程、行为规范贯穿融合,将医院文化培育成核心竞争力。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先进事迹巡讲等活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二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二十一)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

把创建文明行业作为重要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主线,深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对医院学术论坛、期刊杂志、课堂教学、新媒体等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有效管理,注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健康中原建设的热情。

七、不断强化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十二)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

(二十三)成立党建工作管理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科学民主依法依规依纪研究解决医院党建中的重大问题;设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单列处室(科室)并确保相应的人员、经费落实,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二十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政府办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和其他公立医院举办主体党组织对医院党建工作履行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责任压实、考核抓实,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不得以业务考核替代、弱化党建考核。医院党委要建立健全对院内各级党组织的党建综合考核制度,指导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二十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二十六)强化党建工作保障

建立健全医院党务工作机构。三级医院一般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其他设党委的医院一般应设立党委办公室和纪检机构,并设专人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其他医院一般应当设立党务工作办公室或与行政相应机构合署办公。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0.5%的比例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比照医院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党员较少、规模较小的医院,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职工总数和医院分支机构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务工作队伍。推进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岗位交流。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既注重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又注重业务和管理工作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务工作人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加强经费和阵地保障。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足额保证党建工作需要。医院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活动场所可以一室多用、资源共享。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宣传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起党建工作标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公立医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年7月5日 下午12:48
下一篇 2024年7月5日 下午1: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