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一意见两清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结合“一意见两清单”的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
问:玉溪出台“一意见两清单”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答:“一意见两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到2025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体内容包括:意见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保障水平为主。《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由完善乡镇领导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自治、德治和法治建设,构建党建引领多元治理的格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加强要素保障等部分构成。《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包括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小区自治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多元治理的格局和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
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玉溪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答:我市明确,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中,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凡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同时,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盯住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薄弱点,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在农村,鼓励在农业产业化水平高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好的地区,探索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建在集聚区内;在城市,强化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兜底管理,实施“红色物业”,把支部建在居民小区、建到网格。
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设立临时党组织,发挥临时党组织作用。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问:在“一意见两清单”里,玉溪提出要构建区域化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这又如何理解?
答:玉溪的做法是:在城市街道、城镇化或产业集群程度较高的乡(镇),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的动力轴心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干部交叉任职、实行兼职委员制度、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联合开展活动、共同组织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信息互通、阵地共用、文化共建等实现资源共享。
同时,积极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建立资源、需求、服务“三张清单”制度,通过双向认领、双向服务等方式,统筹解决各自实际需求和难题,鼓励“两新”组织党组织及其党员到驻地社区开展报到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楼宇、园区、商圈、市场或较大的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聚焦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构建“15 分钟党群服务圈”,建立全科服务、错时服务机制,把区域内党建、治理、服务资源力量聚集到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基层治理坚强阵地。
问:在农村,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组织运转体系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请问玉溪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意见提出,玉溪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群众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
为此,我们将通过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乡村规划等委员会作用,在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健全村级后备力量人才库,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构建党组织领导下干部分工负责、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推动村干部专业化、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村组干部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任何问题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这些措施都将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机制提供有力保障,有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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