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记者17日获悉,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院、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来应从七方面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内控报告披露比例逐年上升
白皮书显示,按照四级八档的分类标准,2019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级为A及以上的公司共28家,占比0.81%;评级为BBB、BB的公司687家,占比19.88%;评级为B的公司1836家,占比53.13%;评级为C的公司657家,占比19.01%;评级为D的公司248家,占比7.18%。
34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披露年度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96.29%。其中,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整体有效和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341家、114家,占比93.11%、3.18%。对比近12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的披露情况发现:自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起比例趋于稳定。
269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其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披露年度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75.00%。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2529家,占比70.48%;非标意见162家,占比4.5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白皮书显示,报告选取2019年4月30日前在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358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级分析以2018年1月1日前上市的3456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中国情境的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基于机器学习的内部控制缺陷预测模型研究:模型构建与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七方面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白皮书称,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和合规性、内控建设质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仍有待提升,内控信息披露管理监管标准亟待完善。
对此,白皮书建议,一是统一信息披露口径,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建议监管机构尽快整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化。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问责机制,逐步推进内部控制法治建设。建议监管机构出台专门的内部控制违规责任追究办法,对企业内部控制违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处罚措施等均进行明确。同时,逐步将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责任主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制定违法处罚标准。
三是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建议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审计相关法规文件,强化内部控制审计执业质量检查,对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加强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技术培训。
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坚持守法经营、合规经营的底线。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通过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有效制衡机制,加强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同时,应当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责。
五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上市公司应加大对资金管控等内部控制重点业务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控制有效性进行严格测试。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甚至不整改的行为,要严格追责。
六是抓好“一把手工程”,提升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上市公司高层领导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一把手“的带头和率先垂范作用。同时,将内部控制纳入董事会对经理层,以及经营层对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中。
七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提质增效。监管机构、上市公司都应当利用科技推动内控质量提升。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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