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用于建设各类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基本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施工组织、质量检查、验收交付等程序,均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规划与设计
1.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要求。
2.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当由相关部门指定,并应当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施工组织
4.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应当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应当遵守施工合同的约定。
5.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
6.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交付应当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应当遵守验收标准和方法。
四、质量管理
7.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应当建立质量检查和检验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
8.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当保证施工质量,不得降低质量要求,不得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和方法。
九、验收交付
9.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交付应当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应当遵守验收标准和方法。
10.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交付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当通知投资者和使用者,并应当妥善保管项目资料和文件。
以上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本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投资者和使用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国家有关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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