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为规范审计项目进度管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审计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审计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审计署内部审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审计机构开展审计项目的进度管理。
二、项目启动
1. 项目启动前,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项目的范围、目标和计划等进行书面审查,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和风险状况等。
2. 审计机构应当制定审计项目进度计划,明确项目启动时间、项目进展计划、项目完成时间等。
3.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档案,记录审计项目启动、进展、完成等情况,保证审计项目进度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三、项目进展
1. 审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进度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 审计机构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审计机构应当定期向审计署报告审计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审计署的指导和监管。
四、项目完成
1. 审计机构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当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并向审计署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2. 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报告广泛应用于被审计单位,帮助被审计单位改进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五、其他
1. 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审计署的相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审计机构应当尊重被审计单位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利益,维护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加强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审计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审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内部审计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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