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赵岗)云南省在光伏发电发展和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4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从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光伏发电绿色发展;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3个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介绍,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对进一步优化云南省能源供给结构、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云南省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并将认真做好光伏发电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
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审批。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指导相关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光伏发电绿色发展。加强指导,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项目全环节、全流程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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