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讲解:QP-014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1.0 目的
对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外包来料检验提供依据,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会投入使用或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半成品/成品/外包产品的检验及试验的控制。
3.0 定义
无
4.0职责
4.1品质部
4.1.1 IQC负责对来料、外包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1.2 IPQC负责对制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1.3 QA负责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与相关部门共同分析不合格,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2货仓
负责产品清点、标识及摆放。
5.0:程序
5.1来料检验
5.1.1检验和试验
IQC收到仓管暂收的《送货单》后,核对来料的品名、规格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并确定来料批量,按《AQL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进行随机抽样,对抽取之样品依照各种物料的检验规范、物料承认书、样品等实施检验或试验。
5.1.2报告和判定
检验完毕后IQC检查员须如实的在《来料检报告》中记录其检验结果,品质主管对《来料检报告》签名以审批其检验结果。若来料不合格, 品质主管审批《来料检报告》的记录及对不合格样品作出判定。
5.1.3来料处理
依据以上对来料检查的结果, IQC必须对来料进行适当的标识, 并由货仓将来料转移至适当的区域, 以免出现混乱;来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过程检验
5.2.1首件检查
1)首件检验时机:每天开线(开机/调机)或交接班时、转换生产料号或订单时、机器设备维修后的第一次生产时、新产品新工艺或更改工序时;
2)生产部负责制作首件并进行自检,由品质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IPQC依《首件检查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2)首件检验合格时,由IPQC检查员在首件样品上标记并通知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或组长可继续正常生产,且将确认后的样品放于生产工位以备查对,记录检验结果在《首件检验报告》内。
3)首件检验不合格时,IPQC检查员通知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或组长并指出不合格项目,要求改善及改进,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正常生产,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报告》内。
4)IPQC检查员须将《首件检验报告》交由主管审批,审批后将之归案存放。
5.2.2工序自检
1) 生产部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工位的部品进行自检,将不合格品选出不得流入下工序。
2) 生产部操作员应对来料和上道工序的组件及半成品进行自检, 将不合格品选出放置红色不合格箱内并标识不合格原因,然后统一处理。发现连续不合格现象则立即报告组长或IPQC人员,具体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3巡检
1)首件检查合格后生产部正常生产时, IPQC检查员按检查标准及各工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工位进行巡检检查。如巡检检查中发现严重品质问题,IPQC检查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 成品检验
5.3.1检验和试验
QA检查员依照出货检查作业指导书、及客户样品或技术样本;使用指定的检验和试验工具及仪器, 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测量;
5.3.2报告和判定
QA检查员根据以上所完成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报告交品管主管, 品管主管根据检验和试验的记录以及不合格品样品作出判定或确认.
5.3.3 检验结果处理
经QA检验判定合格时,QA在产品标签上盖“QA PASS”章并通知生产部门入库;判定为不合格时,经品质部主管审核后发到生产部门,同时在不合格品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并通知生产部门处理。
6.0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品质记录控制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
7.0附件
《来料检报告》
《首件检验报告》
《出货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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