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科研经费的“松绑放权”能激发更强创新效能(科研经费改革措施放管服落实)

孙现富

据近日《人民日报》报道,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鼓励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广东省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经费使用及报销程序繁杂,科研经费拨付环节多、进度慢,“重物轻人”等因素,不少科研人员被束缚了手脚,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创新和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有关方面出台了不少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举措。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此后,各地纷纷出台具体措施,为科研创新赋能。

广东的上述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方面推出26条措施,其中多个举措直击目前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痛点,目的就是要把科研人员从繁冗的审批和烦琐的杂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轻松上阵。

科研的支撑,关键在人。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除了搞科研,还要想着跑项目、要经费、报发票,势必会让科研人员分心,也会增加无谓的劳动。针对科研经费科目分类过多、过细,申报手续烦琐的问题,广东在上述意见明确,将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可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科研人员不用再为报表和审批烦恼,才能更好地集中精力做专业的事、做更有意义的事。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体现了对科研人员的尊重。

一些科研人员收入偏低,项目经费激励作用不够,导致部分科研项目、团队人才流失严重。间接费用提高,奖励费用增加,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等等,这些激励举措可以促进科研人员的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体现了对创造性劳动价值的肯定,也体现了对科学家以及科学家精神的崇尚。

“松绑放权”是信任更是责任。客观而言,科研领域不是一方净土,科研人员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近年来,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事件时有发生。一些涉及科研经费的案件被曝光,不少科研人员牵涉其中甚至身陷囹圄,教训惨痛。对于科研人员来讲,要自觉强化法纪观念,筑牢底线思维,严守职业操守,明白哪里是禁区、哪条是红线,不违规、不逾矩。

“松绑放权”也是为了畅通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有关部门在做好管理减法的同时,要在服务上做好加法。比如,扩大科研财务助理的服务范围,强化无纸化报销的信息技术支撑,做好结余经费的统筹、新旧制度的衔接等等。如此,才能切实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以更多制度红利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当然,权力“下放”后,监督要靠前。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加大对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追责、惩戒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断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机制,减少过程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从重过程向重结果的改变。同时,可以考虑将科研经费与信用体系挂钩,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管理,严重失信者将受到追责、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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