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眉县坚持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推行“11345”机制,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衔接项目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围绕一个目标。紧紧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这个目标,从项目谋划、资金概算、入库程序、公示公告、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牵头,使用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具体负责,对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动态监管、规范指导,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健全一套制度。围绕项目库建设、资金管理、规范经营主体、公示公告、监督检查、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等工作,先后制定了《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等一套规范性管理文件,建立了衔接资金项目监管长效机制,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注重三个倾斜。向产业倾斜。把产业发展作为实现农民群众稳定增收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2021年,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251.59万元,占年度衔接资金总投入的56.1%,其中8个猕猴桃“四改五提升”项目466.26万元,26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68万元,1个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00万元,13个产业路硬化项目917.33万元。目前,全县86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全覆盖,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空壳化”问题。向脱贫户倾斜。一是实施脱贫家庭学生“雨露计划”项目,向594名学生补助185.25万元;二是实施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向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人员中445名脱贫人员补助125.32万元;三是列支300万元向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实施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发挥财政衔接资金的精准帮扶作用。向以工代赈倾斜。将13个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以工代赈形式,将实施主体下放到镇街,由镇街组织实施,就近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参与投工投劳,既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又增加脱贫户务工收入。
严格四个公开。一是项目入库公开。严格执行“村级申报、镇街初审、县级审核、小组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村、镇(街)、县级部门三级各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公告,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二是资金安排公开。各批资金到县后,由县乡村振兴局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拟定资金项目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将资金安排和项目批复立项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三是项目实施公开。按照分级分类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县、镇、村项目公开职责,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要求,将项目批复资金额度、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覆盖脱贫户数和人数、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督举报方式等进行公开。四是受益对象公开。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三优先”原则(脱贫户优先、监测对象优先、弱势群体优先),评定项目受益对象,明确项目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进行村级公示,确保项目受益对象精准,接受群众监督。
把好五道关口。一是把好项目入库关。按照“村级申报、镇街初审、县级审核、小组审定”的项目申报程序逐级上报项目,对各镇街上报的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成立项目联合督导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规定所有拟入库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的使用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实施必要性,督导组对申报的项目逐个把关,提出项目审核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纳入项目库。二是把好项目评审关。县乡村振兴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牵头,聘请第三方项目评审专家,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评审,由镇村汇报项目实施目的、建设许可、环评、初设方案及预期效益等情况;专家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设计有关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现场评审,提出评审修改意见,为拟入库项目“把脉诊疗”,力争入库项目规范可行,项目建成后达到预期效益。三是把好资金分配关。按照各级到县资金计划,以全县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为依据,突出产业资金占比,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重点向脱贫村倾斜。目前,2022年度中省提前下达批次财政衔接资金4182万元,安排项目63个,其中产业方面投入资金2990.87万元,产业项目资金占比达71.52%,高于上级规定的产业项目资金占比要达到50%以上的要求。四是把好资金使用关。实行督导检查资金函告机制,督促项目主管(实施)部门、镇街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度,规定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均要在县、镇、村三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精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五是把好项目验收关。严格把关审核工程建设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拨款方式等环节。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任务进行项目自验,针对验收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整改通过后,由县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成立县级项目验收组,镇村、项目建设单位配合,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对项目验收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待整改到位后进行再次验收,直到验收通过,确保验收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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