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关于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审查结果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2月2日,预算委员会组织预算委委员对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书面向市财政局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结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预算委员会对修改完善后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情况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3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9744万元,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576965万元调整为61670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54815万元,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427578万元调整为4823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无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增47825万元,由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379200万元调整为427025万元。

二、审查意见

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调整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预算委员会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合理地测算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强化年初预算的刚性。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用于兜牢民生底线和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债券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偿债机制,严控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各项要求,积极配合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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