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省级科研院基础研究和人才类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将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扩大到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等四所省属科研院基础研究和人才类科研经费,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为科研经费松绑、为科研人员减负,助力全省科技创新。
《通知》明确
省科学院等四所省属科研院经费实行包干制后,可根据自身学科布局与发展规划目标自主安排、自主立项、自主使用本项经费,省财政将适时对本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决定后续支持力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单位予以适当科研经费奖励。
《通知》明确
经费采取事前立项补助的形式,由省属科研院适时开展考核,择优滚动支持,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青年人才培养、非共识和颠覆性研究。其中,为加大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激励,营造敢于给年轻人担纲大任、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通知》明确指出,项目资金用于支持青年人才培养的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
《通知》要求
省属科研院应当科学制定包干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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