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一流的业绩需要一流的党建引领保障”理念,擦亮“四色党建”品牌,筑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根基,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攀上新台阶。至目前,该院共有5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排名中位居前列。
党建引领,锻造政治忠诚“本色”。该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筹安排党建和业务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政治理论教育纳入检察业务教育,把“政治 业务”作为业务素能培训的重要模式,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举办公文写作竞赛、优秀公诉人竞赛、党务干部知识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4次。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好作者,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五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被评为十佳公诉人、获优秀论辩奖,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公诉人、获最佳辩论奖。1名干警被评为2022年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能手。坚持检察长上党课,开展“党史故事大家讲”活动,举办“迎五四奋进新时代,铸铁军青警展风采”座谈会,组织党员干警参观唐河县革命纪念馆、党群政治生活馆,锻造干警忠诚于党的坚定意志,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品牌创建,提升能动履职“亮色”。创新提出“服务保障富强唐河、美丽唐河、活力唐河、幸福唐河”,高质量建设“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检察业务数据优化提升”“精品案件及典型案例打造培育”“检察宣传及检察文化建设巩固深化”五大专项工作。全力扭转“构罪即捕”“捕后即诉”“一押到底”等惯性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不捕率达57.9%,不诉率为31.2%,同比分别上升22.6%、23.1%,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变更羁押强制措施41人,诉前羁同比下降37.9%。
服务大局育亮点。办理的唐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拆除各类构筑物10000余平方米,保护河滩100余亩,恢复治理河道10余公里,改善了唐河流域生态环境,提升了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指标,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创先争优,锤炼干事创业“成色”。每月印发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情况手册,把中层干部当月业务数据、学习强国积分、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晒”出来、“比”起来,建立全员、全面、全时业务考评制度,让“佛系”干部坐不住,“躺平式”干部躺不平。开展争当先锋党员活动,出台《“每月之星”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筛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检察添彩的感人事迹,先后评选“公益诉讼之星”“综合工作之星”等一批先进典型,有效提振了队伍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精气神。坚持“月督促、季调阅、半年一观摩、全年一考核”的抓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各支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情况督促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动双赢。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在办理涉及200人的“4·21”特大婚恋诈骗案中,5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全力以赴攻克“硬骨头”案件,贯彻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14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9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筑牢防线,坚守廉洁自律“底色”。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自觉担负起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不断巩固“两项教育”成果,出台《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实施方案〉》,以“组织一轮全员学习、签订一份廉政承诺、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等“十个一”活动为载体,推动清廉检风持续向好。联合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紧盯节假日“关键节点”,持之以恒纠“四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上下班情况、值班情况、工作日饮酒情况,先后发布督察通报7期。规范司法行为。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次,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细;突出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严格制度执行,干警先后填报8起重大事项,切实架起“高压线”“防火墙”。强化以案警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结合检察系统内部典型案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观看反腐纪录片等10余次,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督促干警以案为鉴,绷紧规范司法之弦,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通讯员 牛凌云 赵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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