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将广西热作所201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4月4日至6日(星期一)放假、补休共3天。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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