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工作人员3名,事业干部人事编制。
招录岗位和人数详见《2020年坡头区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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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
3.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 月23日以后出生);
6.户籍:湛江市户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6.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 4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坡头区政府网进入“湛江市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③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参考附件2)。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年、2019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④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20年4 月23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既可报考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审核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⑤“湛江市户籍”条件是指考生本人户籍(生源)在岗位所在市,或其配偶、或其父母一方户口在岗位所在市的可以报考。限“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要求湛江市户籍或服务地点在湛江市。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等,以100分制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党建知识和工作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公告通知。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坡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纳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0年坡头区招考党建指导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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