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责任,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焉耆县积极探索管护模式,实行“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分级定责管理机制,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建立管理机制,规范资产管理。
制定《焉耆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焉耆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后期管护办法(暂行)》《焉耆县扶贫资金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经营性资产对外招租使用抵押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焉耆县经营性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试行)》《焉耆县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试行)》等文件,促进我县“资金资产模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脱贫户稳定增收,提供理论基础及管理依据。
(二)明确责任分工,管好用好资产。
一是乡镇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定了扶贫(衔接)项目后续管理的行政推动措施和责任制,建立后续管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村委会或相关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等进行管理使用,对项目后续经营管理、利益联结、分红兑现等实施监督指导和跟踪问责,落实利益联结机制。二是明确产权归属。成立项目后续管理小组,制定后续管护措施和责任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村财政扶贫(衔接)资金项目的资产维护、组织技术培训、提供市场信息,指导脱贫户营销,监督帮助脱贫户管理好项目,确保扶贫(衔接)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后续管理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根据经营、运行、效益情况,对来年项目按照优先级安排,对管理情况不好的予以通报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包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就地就近的优势,对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管护运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二是对于公益性资产管护运营由各确权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护台账》,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经营性资产明确由运营方进行管护,村级进行监管。确权村与运营方签署管护协议书,运营方负责每月具体巡查管护,确权村对运营方的管护情况每月进行检查,平时抽查,发现管护工作未正常开展或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运营方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对历年来所有扶贫(衔接)资产细致盘点,跟踪问效,全面开展清查扶贫(衔接)资产,建立台账,通过单位自查和联合抽查,监督掌握资产使用及发挥效益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提醒,确保扶贫(衔接)资金资产持续发挥效益。(马宏明、高媛媛)
来源:焉耆县乡村振兴局
审核:刘豫 黄丽娟
责编:马青燕
编辑:热孜颜·托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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