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四举措”强化兼职村级民生监督员管理(村级民生监督员如何开展监督工作)

为深化、细化、强化民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巩固黔西南州“6321”工作法,兴仁县纪委监察局以“四举措”加强兼职村民生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督“前哨”作用,切实打能民生监督“最后一公里”。

抓队伍,强保障。为充分调动监督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解决监督员以往无报酬,“义务劳动”的情况,今年在全县153个行政村配备153名民生监督员,每人每月报酬1000元,民生监督员所需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实现全覆盖,延伸监督触角,构建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民生监督组)、村级民生监督员“四位一体”监督网络,打通民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让民生监督员成为基层反腐的“尖兵”和“利器”。

抓培训,强业务。磨刀不误砍柴工,为让兼职村民生监督员及时熟悉监督业务,尽快进入角色,县纪委监察局、民生监督组、乡镇纪委多次召开培训会,紧紧围绕民生监督员的概念、职责、黔西南州“6321”工作法“、四要五严禁”、脱贫攻坚精准识别、专项监察工作、一体机管理、“五人小组”履职情况、相关典型案例、如何向民生监督组提供问题线索、恪守廉洁纪律、注重方式方法等方面系统讲解,重点围绕民生监督的身份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进行培训,让监督员精准开展监督。截止目前,兼职村民生监督员共入户走访3798人次,发现问题132个,立案3件,涉及资金1.19万元。

抓公开,强震慑。将153名兼职村民生监督员联系卡4000余张张贴到贫困户家中,并将监督员本人照片、职务、电话号码、监督兼职村民生监督员的电话(所属于民生监督组的电话)进行公开,让贫困户知晓有事可直接找监督员,如果监督员不履职,可以向所属于民生监督组(乡镇纪委)进行举报、投诉,特别是让村组干部感觉到监督就在身边,不敢怠慢工作,切实发挥“村纪委”的权威和震慑。

抓制度,强管理。《出台兴仁县兼职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兼职民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报酬、日常管理、工作纪律、考核、解聘退出机制等作出详实的明确规定。重点要求兼职民生监督员要对本村居(社区)党务、村务公开情况、对本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本村居(社区)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走访本村居(社区)群众、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所属民生监督组汇报发现问题情况,协助配合所属民生监督组开展专项监察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列席村居(社区)两委相关会议等工作,忠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蒋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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