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的预期研究成果是指课题研究完成后,所能产生的学术成果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说明。它是课题申请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体现课题的价值和意义,增加课题的可信度和可行性。
- 预期研究成果应分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中期成果是指在课题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阶段性或部分性的成果,最终成果是指在课题结束时所取得的完整或整体性的成果。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应相互衔接,体现课题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 预期研究成果应与课题目标、内容、方法等保持一致性,反映课题的逻辑性和合理性。预期研究成果不应超出或偏离课题目标所设定的范围和要求,也不应与已有或正在进行的相同或类似的研究重复或冲突。
- 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即能够通过实际操作或实施来达到或验证。预期研究成果不应过于理想化或空泛化,也不应过于保守或平庸。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突破性,体现课题的独特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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