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经营需要,合理发生的对外接待、招待的费用,是企业经常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的特点:一是与经营相关、二是对外部的接待费用,包括用餐、馈赠礼物、接待旅游、接待娱乐等形式。
税法对业务招待费有限制性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列支,且不能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每年在汇算清缴时对超出部分做纳税调增。
基于以上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特点,在日常工作中要正确划分好该项费用,避免出现张冠李戴,把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在此科目列支,增加了税务成本。比如逢年过节员工聚餐、员工加班聚餐这些费用,都是企业内部的费用支出,应在福利费列支。董事会开会时用餐费用,应在董事会费列支。请外部专家来讲座的餐费支出,要看请专家的目的,如果是来给员工培训,应在培训费列支。如果是来做战略咨询,应在咨询服务费列支。如果是客户派来考察的,则需要在业务招待费列支。当然,费用的列支要得到税局或事务所的认可,在报销时要有相关的附件资料,能说明业务的真实性。
另外,因业务招待费的40%要做纳税调整,税务成本很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适当控制接待费用,比如降低业务接待规模和标准,适当减少接持人员。考虑增加那些不受税前扣除比例限制的费用项目,比如多搞一些活动,通过活动来达到接待的目的,这些活动的费用可以在推广服务费或促销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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