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工程全过程咨询的服务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推进应当“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则为建设环节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能否达到最优化实现的建设目的。

本文主要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于施工项目管理阶段的咨询服务内容出发,通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进行法律角色定位,以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于该阶段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工程全过程咨询的服务内容)


一、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委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特点,统筹协调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具体开展包括项目报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收尾管理等在内的咨询服务工作,在保证建设项目高效、高质量施工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提升。

(一)报批管理

项目报批系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推进以及是否符合合法性要求的基本保证,尤其是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凡是缺少其中之一,即使建设项目最终落地,亦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以及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都将难以估量。

鉴于报批工作内容繁琐、办事程序复杂、涉及到的部门及环节相互交错,加之各地报批办法往往会因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而导致实施细则有所不同。因此,建设项目报批管理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便提出了较高要求。

具体来说,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报批管理工作,必须充分掌握建设工程所在地的项目报批流程以及报批材料,从而就整个项目工程从立项到最终验收所需完成的完整程序向委托方进行详细交底。除此之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还应当根据其与委托方之间所达成的咨询服务模式约定,即系一家全能型、或分包型、或联合体经营型、或委托方平行发包型、或协同管理模式型,向委托方予以明示是否需要其他咨询单位进行配合,从而统一安排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前准备报批所需材料,以协助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顺利且高效地完成工程项目各种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的办理。

(二)合同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协助委托方建立健全项目合同管理体系。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并细化合同管理的实施规则,从而确保与项目施工相关合同从“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2.协助委托方做好合同实施控制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有监督检查各参建方合同履约情况的义务,除此之外,在委托方的授权范围内,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还应协助处理好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等事宜。

3.协助委托方解决合同纠纷。当委托方与其他参建方就合同履行存在争议问题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及时将争议问题向委托方汇报,同时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委托方权益为目标为委托方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措施,并最终按照委托方批准的解决方案落实执行。与此同时,当委托方与其他参建方的争议需通过诉讼或是仲裁手段加以解决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亦负有协助委托方收集整理证据材料的义务。

4.做好合同管理总结工作。参考《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第11.6.6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就项目合同订立以及履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并整理做出总结报告,以完成项目合同管理总结工作。其中合同总结报告包括:合同订立情况评价;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其他经验和教训。


(三)进度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协助委托方完成对整个项目工程总进度的分析论证工作,通过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报委托方审批,从而以此为据对各参建方的进度计划进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

具体来说,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一方面应定期比较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统筹协调好各参建主体涉及工程进度方面的各类问题,另一方面应协助委托方审批、处理工程停工、复工、工期延误等事项,通过不断预测、调整、优化项目的进度计划,从而确保工期目标的最终实现。

(四)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穿项目工程建设始终的重中之重,更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实施项目管理的重点任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质量目标约定,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

2. 参加勘察、设计、施工等各参建方的交底会议,明确质量控制重点以及难点,统筹协调各参建方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委托方的授权范围内定期或是不定期地进行质量检验工作,既包括对施工工序、技术参数、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进行检验,亦包括对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实施质量检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隐患,须及时通报委托方,并有权督促各参建方落实整改工作。

4. 对于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以及质量事故,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负责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委托方消除不利质量影响。

5. 参与建设项目的阶段性质量验收工作,同时协助委托方就质量争议问题进行质量索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质量整改维修义务。

(五)安全生产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具体要求为:

1.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准备工作。

2.督促各参建方落实安全生产计划、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委托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跟踪落实各参建方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审核、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3.协助委托方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体评估,识别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准备并采取安全救援措施,协助委托方查清安全事故并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六)资源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劳务管理、工程材料与设施设备管理、资金管理。分述如下:

1. 劳务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承包商编制的劳务需求计划、劳务配置计划和劳务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审核,从而确保承包商劳务资源配置符合项目工程的整体劳务管理需求。

2. 工程材料与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承包商编制施工材料以及设施设备的需求计划、使用方案以及保养计划,监督承包商对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材料设备的质量、材料设备的使用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合同以及项目管理的整体要求。

3. 资金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督促委托方与承包商编制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收入计划和使用计划,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使用情况保持紧密跟踪,即既要对资金使用差异进行分析从而不断优化资金管理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亦要落实资金的具体用途,确保专款专用,避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事项等,从而损害委托方权益。


(七)信息档案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应用项目信息化管理技术,采用专业信息系统,实施信息档案管理。具体包括:

1.信息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化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BIM平台对项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处理、传递以及使用,并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具体来说,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就项目信息管理内容编制计划方案,后按经委托方批准的方案进行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市场、法律、法规、政策信息,项目利益相关方信息,项目内部技术信息等信息的收集、存储与应用,同时设立信息安全岗位,通过采取先进的安全技术对信息安全进行分类、分级的全过程信息安全管理。

2.档案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配备档案管理专员,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与档案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有效标识、完整存档。

(八)收尾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于施工项目收尾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以及项目保修管理。具体如下:

1.竣工验收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编制经委托方批准的竣工验收管理计划,协助委托方组织各参建方完成项目工程的各类专项验收以及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项目工程的有序移交,按规定做好资产权属的登记工作。

2.保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制定项目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保修合同约定编制保修工作计划,并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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