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健(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彩云(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近年来,中国慈善捐赠数量和金额不断创新高,与此同时,慈善捐赠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一是慈善捐赠主体多元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慈善意识提升,公众捐赠呈稳步增加趋势。二是慈善捐赠标的多样化,由传统的捐款捐物扩大到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经济发展的新产物。三是慈善捐赠形式创新化,网络捐赠、慈善众筹、社区动员、慈善信托等大量创新型慈善捐赠方式密集涌现。四是慈善捐赠运作透明化。我国慈善捐赠呈现出的这些新趋势、新特点,在为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回报社会开拓了新渠道和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慈善事业规范管理的难题。因此,从慈善事业的角度来说,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关键就是抓住慈善捐赠这一“牛鼻子”,建立激励相容、形式多样、管理有序、广泛参与的慈善治理体系,进而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慈善捐赠主体的激励。慈善捐赠是高收入人群和企业自愿帮助他人、回报社会的主要方式。为此,应加强对慈善捐赠主体的激励,形成乐善好施、友爱互助的良好氛围。首先,完善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地说,就是完善股权捐赠、劳务捐赠、实物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虚拟物品捐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落实慈善信托及相关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着力解决异地捐赠税收优惠认定的难题,简化慈善捐赠退税流程。其次,切实保障慈善捐赠主体合法权益。明确慈善捐赠主体的捐赠自愿权、捐赠知情权、隐私保护权、任意撤销权,合理定位冠名权并规定冠名权实现、限制和终止的程序。建立捐赠人查询、复制以及慈善组织及时主动反馈义务的救济机制和责任机制。最后,加大慈善表彰力度。鼓励各地方对慈善捐赠金额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形成覆盖全国、层级明确、各具特色的慈善表彰奖励体系,引导和激励高收入人群与企业投身慈善事业。
丰富慈善捐赠的形式和渠道。便捷性、高效性和公开透明度是影响高收入人群与企业慈善捐赠的重要因素。首先,鼓励和支持高收入人群与企业在捐赠款物之外,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探索捐赠圈、月捐、捐赠人建议基金等新捐赠形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其次,大力发展互联网公益。加强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制定和日常监管,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指导完善便捷、规范、畅通的捐赠渠道,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慈善捐赠中的应用。最后,倡导高收入人群与企业通过慈善捐赠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
加强对慈善捐赠协议的管理。高收入人群和企业的捐赠相比社会公众而言,捐赠金额较高,通常会与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签订捐赠协议。为此,加强对慈善捐赠协议的管理,有利于维护慈善捐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首先,慈善组织在接受捐赠前,需要对捐赠主体开展尽职调查,对捐赠财产是否具有处分权、来源是否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等进行评估,确保慈善捐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其次,慈善组织应对捐赠协议进行合规性审查,把控慈善捐赠协议的慈善目的,确保为捐赠主体提供的慈善服务符合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建立针对关联交易的自查机制并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的义务。再次,政府应制定政策对利益回报的内容和限度、构成利益回报的条件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定义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和明确。同时,完善法律诉讼、部门调解、行业调解和协商调解等多种救济渠道,推动慈善捐赠各参与方权利救济功能发展,弥补内部和外部救济渠道的不足。充分发挥检察院在慈善法律监督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能和作用。
加强对慈善捐赠资金的管理。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内容,慈善捐赠涉及大量社会财富的转移和流动,加强对慈善捐赠资金的管理,有利于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首先,建立慈善捐赠资金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民政、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资金往来特别是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监测,防范和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建立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的追踪问责机制。慈善组织应加强对慈善捐赠资金发放后的去向、用途、数额等落实情况的追踪与监督,确保慈善捐赠资金的高效、合理、透明使用。明确慈善捐赠受益人的筛选原则和标准,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筛选出受益人,保证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最后,加强慈善捐赠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及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来源: 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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