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最新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4月12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福州市报告,为无症状转确诊)。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福州市报告),解除隔离1例。
截至4月12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09例,目前住院30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23例。
二、本地疫情
4月12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宁德7例,其中无症状转确诊2例)。
当日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宁德6例,泉州1例);解除隔离126例。
自3月13日以来,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49例,其中无症状转确诊123例;目前住院206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637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102270人,尚有2175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宁德、泉州、福州发布最新通告!
宁德
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中风险地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12日18时起,将金涵乡濂坑村、七都镇黄厝村、七都镇浦源社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蕉城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有关区域风险等级。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泉州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2022〕第3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12日起,对东海街道云山社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丰泽街道东涂社区毅达花苑4栋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区域),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丰泽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3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池店镇部分区域、西滨镇、灵源街道已满足解除封控管控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就解除封控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2日起,解除池店镇新加坡城F1地块等50个小区、钱头村等10个村(名单附后)和西滨镇全域管控区管理,调整为防范区;解除灵源街道灵水社区大交北路7-1号、下塘北路20号、灵水东街40号等3个封控区管理,解封后灵源街道辖区内无封控区,全域调整为防范区。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解封后,灵源街道灵水社区大交北路7-1号、下塘北路20号、灵水东街40号区域居民落实7天内“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加强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7天监测期满评估无异常后,实行防范区管理要求。
三、解封解控不等于解防。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后,上述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继续严控聚会、聚餐、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网吧、KTV、酒吧、足浴、水疗、桑拿、按摩、台球厅、图书馆、室内健身、线下教育培训等密闭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景区景点、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户外健身场所、公园严格控制人流在最大流量的50%以内,广场舞等活动继续暂停举行。
四、防范区内餐饮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实行打包外带或外卖配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物资供应场所按照“错峰、限流、减量”要求,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测温、扫(亮) 码、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防范区内企业应强化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排查本人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加强全员健康监测,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1次核酸检测,在全市疫情持续期间实施两天一检;取消堂食;开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消杀和卫生整治。
六、防范区内居民应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池店镇未全域降为防范区前,辖区内现有各防范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得进入封控区管控区,西滨镇、灵源街道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本镇(街道),确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特殊情况需出入的,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防控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2022〕39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陈埭镇、池店镇、西园街道的2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就解除封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2日起,对陈埭镇宫口村等15个村、池店镇中骏蓝湾半岛等11个小区(名单附后)和西园街道屿头社区第二区32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二、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防控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石狮第一批学校
4月15日恢复线下教学
石狮市第一批学校(高中三年级、中职三年级)将于4月15日恢复线下教学。这是记者从4月12日下午举行的石狮市2022年春季学期第一批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工作会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郑天助,市政府副市长黄明瑄,以及市有关部门、各高中校、中职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据悉,在充分评估学校所在地的镇(街道)疫情情况的基础上,石狮市将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组织学生返校恢复线下教学。其中,在石三所高校自行确定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后执行。其余学校恢复线下教学批次安排为:第一批,4月15日,高中三年级、中职三年级;第二批,中学、中职其他年级,小学三年级及以上;第三批,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
为确保复学工作安全有序,石狮市将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应急、宣传等部门以及镇(街道)、村(社区)职能,统筹调度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密切沟通、加强协作。
按照复学工作方案,石狮市将统筹做好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恢复线下教学返校前 48 小时内师生员工全员核酸检测,每批次返校后第三天再组织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同时,持续落实好滚动抽检机制,每天抽取各学校每个类别教职工、每个班级学生各 20%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每周一轮检测全覆盖无遗漏。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并进行消毒过程、消毒效果评价及校园环境采样核酸检测。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宿舍和食堂消防安全、用电和电动车等安全隐患排查,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健全防疫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校一组一联动”机制,强化人员和物资准备,细化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
会议就复学工作作了部署,强调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落细落实措施,做足复学工作,确保复学安全有序。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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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和专家评估研判,仓山区城门(白云)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3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封控管控措施:
1.解除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城山83号为中心,四周邻近24幢民房的封控管理措施。
2.解除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北至东塔路及城山村道,南至腾龙鞋厂外围墙,西至三角埕旧村,东至浦道一路区域的管控管理措施。
3.城门(白云)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仓山区内防范区自然解除。
解除封控管控管理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解除封控后,封控区内市民朋友要继续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工作、学习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的第7天,区域内的人员落实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恢复常态化管理。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第8号)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参照蕉城区周边县区加强社会面管控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倡导全县居民原则上非必要不离罗,确需离罗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入(返)罗,福州市外入(返)罗人员必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执法车辆、应急车辆、公务车辆、群众生活必需物品及医疗运输车辆在配合检查后方可通行。
二、严控公共场所运营。
暂停全县景点、酒吧、网吧、餐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健身房、足浴店、养生会所、美容场所、按摩店、洗浴店、采耳店、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一切人员聚集的宗教活动。公园、广场等各类空旷露天场所禁止轮滑、广场舞、扎堆聊天等人员聚集活动。
三、加强餐饮业管理。
即日起,我县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堂食(仅保留外卖),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从事外卖服务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无接触配送。
四、加强住宿业管理。
全县住宿经营单位即日起暂停接待新入住人员。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五、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严禁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且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不得举办促销、惠民购物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商业营销活动。
六、强化重点场所封闭管理。
辖区所有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无关物品进入重点场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禁止其他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七、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职工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环境消毒及通风等措施,开展人员近期行程轨迹排查,严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落实验码通行要求。用工量大的企业要采取员工集中住宿区和厂区两点一线的闭环式管理。快递、邮件、物流、冷链食品等经营业主,货运行业或有涉及货物运输的市场主体,须严格开展司乘人员轨迹排查,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和村(社区)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八、落实个人健康责任。
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自3月31日(含)以来,宁德入(返)罗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自觉落实“7天集中隔离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九、居民可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对恶意传播不实图片、不实视频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爱我罗川,同心抗疫。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此次管控将给市民朋友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感谢配合和支持。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9号)
近日,蕉城区发现多例本土阳性感染病例,我县与蕉城封控区的距离比福安、霞浦等地更近、往来更多、风险更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共同保护好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蕉城区动态清零之前,对我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等交通运输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返)罗人员、车辆临时管控措施
1.对宁德蕉城、东侨等涉疫地区入(返)罗人员、车辆进行临时管控,一律不得进入县域(劝返)。解除管控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研判另行通知。
2.执法车辆、应急车辆、公务车辆、群众生活必需物品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在配合检查后方可通行。
3.非涉疫地区入(返)罗人员、车辆,严格按照《福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干线公路查验要求的通知》(〔2022〕第217号)规定,执行查验管控要求。
二、出罗人员、车辆管控措施
1.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原则非必要不离罗,确需离罗的,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便民服务点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工作。
2.前往涉疫地区(含非管控区)的人员、车辆,原则上予以劝返。
三、公共交通管控措施
1. 2022年4月12日起,罗源汽车站全面停运宁德等涉疫班线。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2.县内各交通路线、客运班线正常运营,须严格落实公共交通设施防控相关规定。
四、运输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控措施
各经营单位、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货主企业需提前申领入榕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并按照《关于启用入榕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的通知》(榕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2022〕第198号)落实“一车一码、专车专用”等要求。
2.货主企业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园区、乡镇报备,指定专人提前抵达交通卡口,负责“点对点”接回货运车辆,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落实闭环管理责任。
3.运输货物车辆在出发前要进行车辆消杀,到达交通查验点后,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工作;
(2)司乘人员需进行抗原 核酸检测;
(3)车辆贴通行条;
(4)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司乘人员抗原 24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能开始卸货。
(6)卸货人员完成卸货后,必须即刻驶离罗源县域,不得逗留。
(7)涉及宁德蕉城、东侨等疫情区域运输货物的车辆,须对货物物表检测,为阴性的方可卸货。
综合:福建省卫健委、各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来源: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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