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应急厅_新闻动态】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四川省眉山市安委会近日印发意见,明确加强安全投入,特别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建立全市化工专家库,要求市、县(区)、园区配备化工专业监管执法队伍,每年市本级预算设立1000万元安全专项资金,用于聘请化工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技术支撑和安全监管。
同时,该市在制度措施、机制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将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在制度措施方面,该市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化管理,建设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建立市级领导包保县(区)和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在机制建设方面,该市建立市安委会“1 N”工作机制,成立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县(区)、乡镇两级推行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在主体责任方面,该市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执法检查;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首问负责制,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企业进行正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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