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
1.县(市)区统一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所属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当地公安、卫健、消防、应急等部门共同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具体工作。
2.设置符合要求。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有必备的“三区、两通道”,工作人员通道按照要求设置明显标识。集中隔离人员要单人单间(配备卫生间)隔离,不允许使用中央空凋。应当具备通风条件,窗户限位,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房间内应配备消毒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和消毒用品,满足日常消毒。
3.明确架构分工。集中隔离场所下设的防控消毒、健康监测、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保障、心理疏导等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既做到分工负责,又做到紧密衔接密切配合,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和问题。
4.压实安全责任。各地要将隔离点安全保障工作统筹纳入当地疫情防控总体工作部署,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隔离场所的安全保护,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隐患排查,扎实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准备。深入排查和整改集中隔离场所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次生问题和安全事件。
5.加强应急演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隔离管控时限,对集中隔离场所观察人员情况研判分析,不断完善应急响应预案,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科学高效处置。在集中隔离过程中发现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和操作流程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6.备足隔离场所。备用集中隔离场所要选择距人口密集场所较远的宾馆(酒店),远离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相对独立的场所。各县(市)区在现有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基础上,要按照20间/万人的要求备足集中隔离场所,形成切实可行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应急预案。
7.规范医废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的分区、分类,对存储间进行清洁、消毒,填写好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单,做好台账登记。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安全措施,窗户应采取防蚊蝇安全措施。
8.落实消毒措施。严格按照集中隔离场所消毒的相关要求,对集中隔离场所落实科学、正确的消毒措施,正确配比使用消毒剂,并规范记录,落实好隔离人员通道和转运车辆等消毒,污水符合环保要求,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二、加强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管理
9.做好人员转运。集中隔离人员转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闭环”转运流程进行接离转运,确保与外界零接触。转运车辆将被隔离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后,对转运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将转运车辆停放在相对独立、封闭区域。
10.分区分级管控。将境外返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人员、不适合居家隔离转入集中隔离等人员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区域、分楼层管理,亲属、同事等熟识人员不同楼层,避免疫情内部传播扩散。
11.确保与外界零接触。集中隔离观察人员进驻集中隔离场所后,要签订法律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通过24小时监控、门禁预警系统,确保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和外界零接触,与其他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零接触,严禁被隔离观察人员私自离开隔离房间,严防交叉感染。
12.做好健康监测。医护人员要登记所有隔离对象基本情况,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每天早、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建立隔离人员台账。鼓励使用微信视频等新技术手段对隔离人员开展体温监测,了解其身体状况,做好隔离期间健康监测工作。
13.做好核酸检测。各地集中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省里对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在隔离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时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确保“双试剂、双标本、双实验室”检测。
三、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安全
14.严格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全程、严格、规范做好防护和自身消毒,不得随意在易感染区摘脱防护用品或与隔离人员接触,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消毒人员培训,确保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15.做好个人防护。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必须穿戴国标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工作期间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废弃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医疗垃圾进行处理。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确需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并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后注意做好洗手和消毒。
16.定期组织轮换。各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要将现有工作人员定期组织轮换,及时缓解工作人员压力,并做好被轮换人员的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
四、做好集中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17.精准做好服务。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人员精准施策,精准管控,以人为本,用心服务,做好集中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工作,隔离房间要有电视、wifi等基本设施,让隔离人员体会到家的温暖。
18.加强心理疏导。隔离场所心理辅导人员要及时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19.落实温馨配备。每个房间都要落实“五个一”配备:“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体温记录单”,同时建立沟通渠道,按照一人一策的办法,满足隔离观察人员的合理需要。
五、疾控中心职责
1.向县(市)区疫情指挥部下达接收密接和次密接指令,提供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
3.负责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等。抽调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1.负责培训、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2.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人员正常解除后实施预防性消毒及质量控制。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八、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集中隔离场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2〜3天由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编辑/郭雨倩 崔路伟
主编/张学志
监制/胡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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