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办得更好,如何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5月14日,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条例在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营造更加公平的办学环境、维护教育管理秩序、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这些规定将对民办教育产生什么影响?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办得更好,如何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就相关问题,《民生周刊》记者采访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理事长吴霓,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民办教育产业发展报告》主编杨娟。
民生周刊: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进一步强调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删除了“合理回报”相关条款,尤其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作出了较多的规定,这对民办教育会产生什么影响?
吴霓: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就是要落实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自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多,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民办学校举办人都已经有心理准备和选择的安排。
实施条例出台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大的冲击。因为在这4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已经做好了相应的调整,想要退出的举办者,大部分已经退出。
此次实施条例还进一步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这对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维护和谐的教育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民生周刊:根据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来说,今后哪些方面的监管会加强?
吴霓:我国民办学校是在改革开放后诞生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很多支持,其中最大的就是公办条件的支持。这是我国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情况。
因此,在政策完善后的下一步发展,就是要让民办的完全归于民办,实现规范化运营。实施条例出台之后,会规范“公参民”的学校。
杨娟:我估计对于民办学校的审计力度很快会加强。原来很多学校不太重视财务,记账不规范,不清晰,今后学校财务管理要更加规范。
对民办学校的办学今后也会加强监管。比如,会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民办学校可以开设特色课程,但是要向教育部门备案。另外,教材的使用也会加强管理,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民生周刊:禁止关联交易、公民同招等措施让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有些忧虑,今后应该怎样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
吴霓: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同时,对非营利民办学校政府还可以采取补贴、奖励、激励等扶持措施,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总之,非营利性学校肯定会受到更大支持,因为他们的盈利都投入到学校的继续发展中了。
此次实施条例明确,对“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是一个积极的支持措施。
因此,地方政府在做区域教育规划的时候,要对民办学校的发展进行同步规划,比如,某地要建一所学校,可以规划建成民办学校,由政府给予支持。
实际上,办一所民办学校,政府的投入比办一所公办学校要少一些,因为民营机构也承担了一些师资、运营成本。另外,现在社会支持民办教育的氛围还不是太浓厚,比如捐资办学的氛围和积极性还不够足,今后还要加大政策的引导,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民办教育的局面。
民生周刊:在新政策背景下,民办学校如何让百姓满意?
杨娟:要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方面是学校的办学环境、师资、校园建设等硬件软件让人民满意,也就是办学质量让人民满意。
另一方面收费也要合理。如果一所学校办学质量高,但是价格太高,上不起,那人民也不会满意。所以要有一个好的性价比,学校教学质量好,价格也能接受。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编辑部
原文刊载于2021年第11期《民生周刊》杂志
原标题:《民办校经费管理该规范了》
□ 《民生周刊》记者:罗燕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李杨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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