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
7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获悉,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利厅庚即组织相关处室研究制定四川相关贯彻落实举措。
经过充分研究会商,水利厅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四川迅速行动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认可,水利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相关举措具有借鉴意义,并要求将四川经验予以推广。
据悉,四川省水利厅从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全面实施档案全过程管理。要求各地认真执行《规定》要求,将水利工程项目档案融入建设管理全过程,与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二是全面规范档案管理流程。要求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制定管理制度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全面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要求各地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与纸质档案同步开展,凡在建、新建水利工程项目要全面开展档案数字化;已建成未验收项目需开展档案数字化后再组织验收。
四是全面加强档案要素保障。要求强化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经费、人员、设施设备保障,鼓励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档案质量。
五是全面强化档案监督检查。要求各地严格档案验收,把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水利综合大督查、水利工程稽察、水利工作巡察等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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