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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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哈市物业行业标准化、精细化,市物协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优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创建和示范项目复检工作,项目评定通过后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将被加分。
依据《通知》,省级匠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报条件:
基层党组织建制完整,引领作用显著;取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年以上;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等。
申报省级优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条件:
基层党组织建制完整,引领作用显著;取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其中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投诉现象等。
市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条件为:
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投诉现象等。
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分主要分为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护保养、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等8大项。本次评定先由申报物业服务企业自检,然后由市物协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各区(县)物业办,对创建和复检项目进行初检,最后对初检合格的项目,进行检查评定和抽检。最终创建和复检合格项目,将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上给予加分。
作者:张磊 编辑: 王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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