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建+巡察”深度融合 助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论述,省司法厅聚焦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党建引领巡察,巡察助推党建”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实现了党建与巡察工作双轮驱动、融合发展。

  聚焦党建引领,巡前建强堡垒。省司法厅坚持“支部建在巡察组上”,在每轮巡查成立巡察组的同时,同步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做到“巡察组走到哪,党组织就建在哪”,努力形成党建、业务双赢共促的局面。坚持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在研究重大事项过程中的把关定向作用。灵活采取“全员轮训”“以干代训”等多元培训模式,将学习教育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熟练掌握党建、巡视巡察及被巡察单位核心职责方面的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

  坚持问题导向,巡中深度融合。省司法厅创建“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党建品牌,融入“放大镜”元素,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问题加强监督,督促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基层党建问题。通过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党内生活严肃化、规范化,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省司法厅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教育人者先受教育,监督人者先受监督”,彰显“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形象。

  注重成果转化,巡后复盘互鉴。省司法厅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聚焦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提出反馈意见建议,按照清单化移送、滚动式督办、闭环式管理的模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整改台账,同时指导被巡察单位对涉及党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为深挖巡察效能,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党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对“巡察动员、巡察进驻、现场巡察、专项检查”等10个流程进行全方位复盘,借鉴组织生活会的形式,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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